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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绝望地一笑,我本不过是个傻傻的,呆呆的女子,心中最大的奢望也不过所爱之人平安归来,不求凯旋,不求功名,然后娶我过门,冠上他的姓氏,为他生一窝儿女,来年桃花树下,又是一个婷婷玉立的少女,又是一个英俊阳光的少年。

可是,他终究不要我,甚至连一个侍妾的名义都不屑给予,唯恐我的存在玷污了他所谓的纯洁的爱。

我以为我待如亲母的婆婆辗转回到我的身边,我便至少还有世间最温暖的亲情。

我以为婆婆待我,看我,已如己出。

我以为……

什么都不过是我以为。

我到底还是个外姓人。

所以,伤害起我,不留一丝情面。

杏色的衣,明明灭灭都是我亲手刺出的鲜血。

我曾深以为,好死不如赖活。四岁那年,我爬出村子里的尸体堆,吃百家饭,直到公公收留了我。我的性命来之不易,是父母站在被洪水湮没的房子里,一手抓着房梁,一手将我举起,才堪堪让我避免那场洪灾!我曾以为,不管发生多大的灾难,我都得活下去,替自己,也替父母活。可是,在那两个土匪摩拳擦掌,跃跃欲试的时候,我已跃下深渊,趁着疼痛的伤口还能刺激自己的理智,趁着,趁着,这身子还是干干净净。

便是死,我也不愿成全你们所谓的忠义;

若是将来生不如死,还不如此刻一死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