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9章 三百一十九章

小何认定石群今天早上就已经死了,面前这个石群,不过是妖怪的傀儡罢了,心想:“他如今是鬼非人,看着还是血肉之躯,其实早就不是了。我这一剑能杀死活人,可杀不死鬼怪。”想到这里,突然想起小时候跟着高寄萍四处流浪,遇见的一件事。

当时他们经过一处小镇,镇上有一户人家,那家的夫人在一年前的一天夜里,失足落进了家里的水塘里,第二天早上,家里的仆人才发现她不在屋里,找到她的时候,她已经溺水身亡了。自那以后,那家的老爷总是在梦里看见夫人站在床边看他,吓得夜不能寐,连着请了几个高僧给夫人超度,过了半年时间,总算不会梦见夫人了。

半年后那家的老爷娶了新夫人,新夫人怀孕以后,那家的老爷又开始梦见夫人站在床边看他,连新夫人都开始做这样的梦。有一次,他们甚至看见夫人伸出了手,去摸新夫人的肚子。夫妻俩吓得要命,连忙重金请来高僧超度,但是始终没有成果,后来经人介绍,请来了一个据说道行很深的道士。

那道士先让那家的老爷去夫人的家乡,找一个阳气重,阳光好的地方,挖了一个八角形状的坟墓。

坟墓挖好以后,那道士将夫人的坟墓挖开,取出夫人的尸骨,分成两半。一半尸骨,钉上几个铁钉,然后用铁链紧紧捆住,放进了坟里,浇上一层铁水,再用石头所制的莲花盖,封住了坟墓。另一半尸骨,钉上几个桃木钉,再用九根桃木搭成火堆,把尸骨放进火里,他在旁边念咒,时不时挥舞长剑,像是在跟冤魂搏斗。

尸骨烧尽以后,那道士将骨灰收到一个瓷瓶中,让那家的老爷去至少四十里外的市镇,找一个八字很硬的屠夫,请那屠夫抱着这个瓷瓶,乘车到一百里外的市镇,找一条人来人往的繁华街道,把瓶中的骨灰撒在街上,说是活人阳气最重,每一个行人经过这条街道,在夫人的骨灰上面踩上一脚,就能把夫人的怨气踩散一分,用不了两年,夫人的怨气就会消散了。

小何知道的如此详细,还是因为那家的老爷拿出了将近二百两银子,找人帮他把夫人的骨灰送走。当时他们一穷二白,经常有了上顿没下顿,高寄萍只听说那老爷打算出将近二百两银子,没听说那老爷要找的是一个八字很硬的屠夫,心动不已,就去找那家的老爷,想要帮他把骨灰送走,然后被那老爷赶了出来。

高寄萍很不服气,找人把其中的来龙去脉打听清楚,方知那家的老爷为何把自己赶了出来。她知道自己没机会赚这笔银子了,心中愤愤不平,趁着周围没人,狠狠地朝那家的院墙上踹了两脚。

小何心想:“那道士是个捉鬼的行家,他是用铁链、铁钉、铁水、桃木钉和桃木来对付鬼,我手上没有这些东西,只好学他用火来对付这妖怪了!”当即从怀中取出火折,晃亮后点燃手帕,长剑刺穿手帕,然后向前一挺,刺穿了石群的腹部。

鹅毛般的大雪一直在下,石群的头上身上都沾着雪花,衣服甚是潮湿,但是小何剑尖刺中的地方,一直被披风遮挡,算是石群身上少数几处干燥的地方。石群穿的是厚厚的毛皮大衣,遇火即燃,顷刻间就烧了起来。

石群大惊,心想:“我便是死了,也不能活活烧死!”待要扑倒在地,在雪堆里滚上几滚,把身上的火扑灭了,但是小何就是要用大火把他烧得灰飞烟灭,哪会容他把火扑灭,当即使劲一掷,长剑化为一道银光,将石群钉在了路旁的树上。

石群本就被小何刺穿了心脏,被小何这么一掷,身上又添了几道伤,脑袋还撞到了树干上,后脑勺一痛,眼前阵阵发黑。

他感到身上的火势越来越大,他的衣服烧尽了,血肉也烧熟了,痛苦得不能自已,想要扑灭身上的火,却提不起一点力气,想要尖声惨叫,却一口气也提不上来。

他只好用尽最后一丝力气,瞪了一眼小何,想要将小何的模样记得清清楚楚,日后做鬼,也不能放过他。

小何见石群一双眼睛犹如杀红了眼的野兽,目光凶狠,气势慑人,像是想把自己吃了,不由骇然变色,下意识地向后退了一步,随即挺起胸膛,心想:“这是那妖怪在看我,不是石群在看我。那妖怪吃不到我,一定心有不甘,石群在天有灵,知道我帮他摆脱了那妖怪的束缚,一定十分欣慰。”

随即转念,想起那些极有可能是妖怪的肉的鹿肉干来,连忙将这些肉干一一捡了起来,扔进了火里,顺手捡起了石群落在地上的剑。

小何讨厌叶翔,讨厌孟星魂,究其原因,不过是因为他们两个学武功比他快,练得比他好,做事比他谨慎,最重要的是,高老大更看重他们两个,而不是他。

所以小何不讨厌石群,高老大待他和石群,没什么分别,他当然不需要嫉妒石群。

小何默默地看着石群的身体被大火吞没,他这个人,连同他身后那株孤零零的枣树,都变成了火球,完全看不出生前的模样来了。

小何想起石群生前的好,心中有些难过,随即想到他们四人跟着王怜花来到昆仑山上,本是为了找机会杀死王怜花,如今王怜花还活得好好的,叶翔、孟星魂和石群却都已经死了,他们四个人,就只剩下他自己了。

他平时争强好胜,总是觉得叶翔和孟星魂算什么厉害角色,自己早晚会打败他们,成为高老大的唯一,此时此刻,叶翔、孟星魂、石群都已经死了,他真的成为高老大的唯一了,他的愿望真的实现了,他内心深处,却一点也不欢喜,反而感到了极大的恐惧和不安,想到未来之事,只觉毫无头绪。

小何给自己这种感觉找了一个理由:“我毕竟是和他们一起长大的啊,他们出了事,我当然会难过,会无所适从了。害死他们的是妖怪,不是人,而且我也差点被这只妖怪害死了,我当然会觉得恐惧了。

如今他们都死了,只剩下我一个人了,我便是等到了杀死王怜花的好机会,也找不到人商量对策,我当然会觉得不安。我现在有些多愁善感,不是因为我是一个懦夫,而是因为,我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罢了。”

过不多时,路旁这一丛大火就熄灭了。

风中传来一阵烧焦的肉味,小何走了过去,就见这一小片地方已经烧得焦黑,周围都是白茫茫的,愈发显得这一小片地方触目惊心。烧成焦炭的树干倒在地上,下面躺着一具尸骨,血肉和头发都已烧尽,只剩下烧得焦黑的骨头了。

小何见这妖怪没有死而复生,登时放心,戴上手套,将横在石群尸体旁边的长剑捡了起来,剑身已经烧得发红。

他擦干净剑身剑柄,收回鞘中,然后从旁边捧些积雪,把烧得焦黑的地面,烧成焦炭的树干,还有烧得只剩下一把枯骨的石群,都埋在积雪下面。

心想:“石群,咱们毕竟兄弟一场,等我回到营地,定会好好安葬你们。你在天之灵,定要助我除掉那个妖怪,唯有如此,你们才能得到自由。一会儿妖怪要用叶翔和小孟的样子来骗我,你可千万要保佑我顺利除掉他们。”然后站起身来,离开了断头路。

小何从原路回去,到了他们先前藏身的那片树林,就见叶翔和孟星魂都在树林里。他想起孟星魂适才阻止他杀死丁典,心中一阵感激,但见孟星魂和叶翔凑在一起说话,又想:“小孟先前想要救我,现在就未必了。我不能冒险,得想个办法,把他俩分开。”

小何轻手轻脚地走了过去,躲到一株大树后面,幸好这片树林十分繁茂,一根根树枝交叠在一起,宛如一道天然的屏障,挡住了鹅毛般的雪花,树林中的积雪不多,他一路走过去,没有发出半点声响。

只听得孟星魂道:“叶翔,你常说,世上有两种人,一种是杀人的,一种是被杀的。”

叶翔道:“这只是我的看法,每个人的看法都不一样,我的也不一定正确。”

孟星魂道:“你这样想,是因为你是杀人的。”

叶翔道:“杀人的人,随时都可能变成被杀的人。”顿了一顿,又道:“小孟,我看得出来,你心里很痛苦。”

小何知道叶翔和孟星魂的武功都比他高,不敢探头去看他们的举动,以免被他们发现,这时听到叶翔的话,不由得又惊又喜,心想:“小孟果然是我的好兄弟,现在还想着要救我。”

孟星魂沉默片刻,说道:“叶翔,你是怎么想的呢?”

叶翔沉默片刻,说道:“我还记得我杀第一个人的情形。”

孟星魂道:“嗯。”

叶翔道:“那是一个女人,她从小被父母卖给了‘五云手’万震山,做了万震山的侍妾,十五岁的时候,和外面的一个男人私奔了。高老大收了万震山的钱,要我去杀了那个女人。我用了一个月的时间,终于找到了她,那时她已有六个月的身孕。

当时我杀了她的丈夫,提剑走到她的面前,她跪在地上,求我等一等,等她把孩子生下来,我再杀了她。无论她有没有罪,孩子都是无辜的,他不该没见过这个世界,就和他的父亲母亲一起死了。”

孟星魂道:“你当然动手了。”

叶翔道:“嗯。”

他苦笑了一下,说道:“做咱们这一行,最先抛弃的东西,就是良心。”

孟星魂沉默片刻,问道:“良心被抛弃了,还能捡回来吗?”

叶翔道:“你想捡回来吗?”

孟星魂道:“我不知道。我从前一直觉得,既然车轭已经套在我的身上了,那我就只有往前走了,像拉车的马,也像拉磨的驴子,我不需要去想,我应不应该往前走,就这样往前走就好了。但是……但是现在不一样了,我觉得身上的车轭,实在太重了,我不确定,我能不能背得动,也许我很快就会被压垮了。”

他望着营地的方向,想象一会儿极乐峒主在水中下毒,营地里的一千多人都喝下了毒水,很快毒发身亡,会是什么情景。

他是一个杀手。

他理应习惯死亡了。

直到今日,他才发现,也许他根本没有习惯死亡。

小何看不见孟星魂的动作,细细琢磨孟星魂这一番话,只道孟星魂口中的“车轭”,指的是那个妖怪对他的控制。

他不想听从那个妖怪的吩咐,杀死自己。

他把苦恼告诉叶翔,叶翔却在劝他不要顾念往日的情意,对自己下手。

小何恨得咬牙,想不到叶翔对自己如此无情,俗话说一夜夫妻百日恩,他和叶翔成亲这么久了,叶翔怎会对他如此无情?

他心情太过激动,呼吸加重,露了行迹。

叶翔转过头去,喝道:“谁!”

小何先是一惊,随即宁定,从大树后面走了出来,微笑道:“是我。”

叶翔和孟星魂见是小何,都放松下来。

叶翔道:“你怎么自己过来了,石群呢?”

小何耸了耸肩,说道:“石群在瀑布那里,小孟,你替我的班,去瀑布那里找他吧。我有话跟叶翔说。”

孟星魂点了点头,转身就走,没有半点迟疑。小何和叶翔都已经成亲了,小何说他有话要跟叶翔说,自己当然不能没有眼色地留在这里。

叶翔也没有拦住孟星魂,只是挑了挑眉,看向小何,实在想不出来,小何能有什么悄悄话跟自己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