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牧点的饮料也端了上来。他下意识地往后靠了靠,注视着女孩的脸。
“你接触调酒是什么时候?反正我家里就是卖酒的。”朱珠仰着头,好像在看天空,又好像在看李牧看不见的地方,“所有人都说我应该从事跟酒相关的行业,我自己也这么觉得。”
真好,李牧想,我和你截然相反。
“我大学念了酒店管理,”朱珠说,“也在酒店的餐饮部工作过,还系统地学习过调酒的知识,甚至可以说,大部分调酒师会的东西,我都已经会了。”
那你来这里做什么呢?李牧想。
“你肯定要问,既然我都已经会了这么多,那么我来狄俄尼做什么。”朱珠笑了一下,“你知道我为什么从上一家酒吧辞职吗?”
李牧摇头。他不擅长探听别人的八卦。
“因为那家店打着培养调酒师的名义,让实习生长期打杂。我在那边只学会了端盘子。”朱珠不知从哪里摸出一支烟,点燃前问李牧,“不介意吧?”
李牧摇头。
很正常的经历,李牧想。
大概所有起点高的人都有这样的苦恼。会的东西太多了,所以对一些细小的知识与收获容易不屑一顾,甚至过早产生厌烦感,这导致的结果就是容易过早放弃或离开。
朱珠的履历比李牧的漂亮许多,哪怕按照她所说的“浪费时间”在一家酒吧里“端了三个月盘子”,那也是比李牧用三脚猫功夫当了几个月调酒师要好得多。
“所以你担心,你现在在狄俄尼也是重蹈覆辙?”李牧听完,小心翼翼地替她总结,“是这样吗?”
朱珠笑了一下,“你真的很聪明,听说你还留过学。”
“听谁说的。”李牧有点不自然,“都是乱讲。”
“别不承认了。”朱珠笑了,“高学历也不是件坏事。再说,你这么帅,议论你的人太多了。只不过,大家保密工作都做得很好。”
李牧不知道该作何反驳,只好不置可否地耸了耸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