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己的习惯记得很清楚啊,喜欢西瓜汁,卤猪脚……就是把人忘了?还有这个家。

早餐喝粥,傅书濯已经提前端好放凉,裴炀规规矩矩坐下,就是勺子一直在碗里打转,一口没吃。

傅书濯就坐他对面,见状放下勺子:“不喜欢?还是看着我吃不下?”

裴炀连忙摇头,这个锅他可不背。

他纠结地问:“我真的也要去公司啊?”

“当然,首先你到公司可以看看能不能找回一些记忆。”

傅书濯煞有介事地说:“其次,医生说,失忆的人都会对第一个见到的人产生依赖性,离开我你会没安全感,所以我走哪都要带着你。”

裴炀:“……”

其次这段话真不是傅书濯编的?

谢谢,真不用了。他想一个人待着,最安全。

尽管很怀疑真实性,很裴炀作为一名‘失忆’人士,确实不好有太多主见。

他郁闷地戳着粥,吃得磨磨唧唧。

傅书濯也很有耐心,完全不催,就在对面托着脸,裴炀差点被他看毛了。

“我吃完了。”裴炀飞快地站起身,“再不走要迟到了。”

傅书濯没起身,抬眸看他:“你记得几点上班?”

裴炀一抖,底气不足:“正常不都是九点吗……”

傅书濯:“楼下互联网公司就是八点半上班。”

“……”裴炀有些恼羞成怒了,“你走不走?”

“走,走。”傅书濯啧了声,失忆了也还是一逗就炸毛,不枉小猫这个称呼。

公司离他们住的地方不远,其实坐地铁会更方便一点,因为早高峰堵车很严重。

但傅书濯怕裴炀见到太多的人会紧张,于是就选了开车。

上车系安全带的时候还被裴炀抵开了,别扭地小声提醒:“保持距离。”

傅书濯缓慢地眨了眨眼,显得有些失落:“可是以前你都要我帮你系。”

裴炀憋了口气,有些崩溃。

赶紧回到原来的世界吧,这简直是在拆散原主和傅书濯啊!

可让他装作原主跟傅书濯亲亲我我更不行,罪恶感太强了,一下子绿了两个人。

傅书濯还是得逞地拉过了安全带,堵了一路车心情都不错。

小猫真可爱。

这会儿正是上班高峰期,单位楼里电梯都得排队。

还好有高层专用电梯,路上还碰到了认识的下属,女同事一脸惊讶地打招呼:“裴总,傅总,早上好。”

傅书濯:“早上好。”

裴炀压根不知道这谁,只能故作高冷地点点头,恨不得直接赶紧钻进电梯里。

女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