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边将酒杯递过去,一边道:“还没认真谢过你,准我在你的府里弄这些。”

身边人静了一静,没有答他,于是他又轻轻笑了一下。

“再说了,这只是遇上你的头一年,万一往后慢慢地,我也就吃得惯了呢。老话不是说吗,入乡随俗。”

这人干咳了两声,眼神往一旁飘了飘,好像对他这副模样很无所适从似的。

她伸手过来,却不是去接酒杯,而是将杯子拨到一边,反手握住了他的手。

“啊……”他没防备她在饭桌上来这个,轻轻吸了一口气,也不敢将手往回抽。

她却并没有进一步举动,只垂眸看着他的手。

“怎么弄成这样?”

他怔了怔,耳根微微地热了一下。

原不是什么大事,不过是北地严寒,即便他已经很少出门,但凡出门必定是穿着厚厚的斗篷,手上还要被鹦哥儿塞进一个暖手炉,指头上仍然渐渐地生出冻疮来。或红或紫,肿着好几个,是有些醒目。

说来好笑,刚长出来的时候,他连认也不认得,还是听鹦哥儿说了,才知道这是北方冬天里常见的。

他原本倒不怎么在意,毕竟不过是几处冻伤,稍有些痛痒,也没有大碍的。和北上的一路中所经历的困苦相比,简直不足挂齿,更别提和其余的,如今不知道命运如何的男子比起来,要是他连这点小事都拿出来说,就更显得身在福中不知福了。

只是,手当真让赫连姝捉住的时候,他心里却仍然难免生出几分不安来。

毕竟,男子以白净纤细为美,这样肿得像萝卜似的手,还哪里能好看呢。

他将手往回缩了缩,却没能成功,反倒被面前的人捉住了,拉到眼前细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