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页

这些差距把他那些上学的兴奋迅速地浇熄了下去,并且还在那些灰烬上踩了一脚。

如果阮清荣还活着的话,可能阮衿的心思依旧不在认真学习上,但是现在好像不把注意力放在学习上,就完全无处可放的了。天下之大,但竟然没有一个容身之处倘若未来的日子想做一只自由自在的鸟儿,他必须先好好学习。

他越发像个怪人,成天穿校服,讲少量带口音的普通话,认真上课,写作业,桌肚里塞一本厚厚的圣经,课余时间会拿出来读,上面还有小孩子的涂鸦。

阮衿唯一结识朋友是梁小颂,他是自己的同桌,成绩不算好,头发总是毛扎扎的,就像一盆多刺的仙人掌。

他起初对阮衿说的最多的话是“把某某作业给我抄”,“考试的时候把卷子放这边来点,听到没有。”起初阮衿稍有不同意,他就拿“我爸可是警察,你不听我的,我就把你们这种外地人统统赶回老家”之类的话来压他。

阮衿其实还挺想回老家的,而且他也不是畏惧梁小颂,就是逐渐变得无所谓起来,已经习惯到他爱怎么样就怎么样了。

他写完一本作业就交给自己的同桌,考试的时候也会帮他作弊,梁小颂觉得他很顺从自己,心里也觉得十分痛快和满足。于是他对外则宣称阮衿是他的小弟,听到有人说他和他家里人的坏话,有时候心情好也会帮忙揍人。

当然,阮衿还是那副“我其实什么都无所谓”的态度。

就这么过去了许久,期末的前一天梁小颂对他说,“暑假你来我家玩吧,你帮我写作业。”

阮衿点了点头说,“好的。”

这是他来塘市这么久唯一一个朋友,虽然关系有些许畸形,但是除了梁小颂之外,竟然没有人再同他说话了。真可怕,寂寞才是最为可怕的怪物,它让阮衿对一切的感知都变得古怪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