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页

身无分文,又无甚本领,因了自小生活在西樵村,即使次人格比主人格厉害,却依旧是没见过世面。

她甚至不知道出了北环县,还有更广阔的州郡。

原主在花石镇游走了三日,饥肠辘辘,在狼狈之际,遇见了出门采买的便宜夫郎。

便宜夫郎那时是关县令之女养在县里的外室,出入俱是坐着马车。

原主因了身体虚弱,饿的头晕眼花,在大街上撞上了裴元绍的马车。

整个县里,几乎所有人都说,袁绍公子张扬跋扈,凭着关县令之女外室的身份,招摇过市,目中无人。

但是原主却见到了他最温柔的一面,当时的她形容狼狈,头发散乱,整个人又脏又臭。

他那双如墨的眼睛看过来,没有县里贵人们的轻蔑,平静而包容。淡淡的觑了她一眼,吩咐身边的小侍给了她一两银子并几个馒头。

原主这辈子都没有见过那样矜贵的男人,被那种不含任何杂质的眼神看着,便觉得自己仍旧还是个人。

她的世界原本就很小,惊鸿一瞥的墨眸,竟觉得得到了所有。

是以,隔天,当净面换衣。自愿打算去那位公子府上拜谢的原主,却没想到,遇到了关县令之女。

县令之女带着他入了那位红衣郎君的宅子,她与他们定了一纸契约。

契约的内容,便是那日休夫之时,便宜夫郎所说的那份契。

原主需将便宜夫郎领回家,让他暂时当她名义上的夫郎。待关女君处理好内宅之乱,便宜夫郎便会自行离开。

作为报酬,关女君给了她整整一百两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