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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老哥起的倒早。”

商队首领陈豪爽朗笑道:

“在外走,习惯了。”

“你先去换一身咱们天乾的衣服,然后再吃饭,今天就能够到一个小村子里,那里的人很好,只是没有多少的见识,战事虽然已经差不多结束,但是你这样的打扮,还是容易让人误会啊。”

赵离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衣服,是简陋的翻毛皮甲,许多地方还沾着血,是干涸的血,透着一股肮脏的黑红色,头发也乱糟糟,背着一把明晃晃钢刀,一眼看过去,不仔细分辨,很容易被当作是跑出来的九黎猎人。

想到被大爷大妈拿着臭鸡蛋烂菜叶子赶得鸡飞狗跳的未来,赵离只得去了稍微深些的丛林里,把身上的猎装换成了天乾的衣服。

商队中恰好有一个年轻人和他的身材相仿,虽然仍有些许宽大,但是也能够勉强穿着,一身黑衣,用白色的布带系着腰,袖口和脚腕的衣服都用浅褐色的麻绳给系成了窄口,方便活动。

又抽出那一把血迹没干的钢刀,打量了下,凑到脖子前面。

用会把人吓个半死的姿势,拎着这杀过人的大刀片子把野蛮生长的胡茬子刮了刮。

赵离对着溪水照了照,胡子刮得干净,有些唏嘘,自己这刀子玩得是越来越溜了,就这样回到老家,搞不好也能用这个专长找个工作,比如……

理发剃须?

他想到自己手舞两把西瓜刀虎虎生风给人理发的样子,笑了一声。

低头看着溪水的倒影,那看上去已经是一个很合格的天乾人了啊,头发稍微有些长,他把刀跨在腰间,右手随意地搭在了刀柄上,黑色的眼睛看着溪水中的自己,脑袋里突然想到了一句话。

“独在异乡为异客……”

他转过身,朝着商队的人走过去。

只是这一次,有些远了些。

遥远到抬起头,都无法看到同一轮明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