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他和陆逊、阿奴回到滇池村,想着跟苏樱结婚,就没有见到花千骨。谁想到,她竟然会追到东北来。那个狐媚近乎于妖的女人,想想都是一件可怕的事情。不仅仅是霍青,连一向骄傲的陆逊,比女人还更要漂亮的齐溪,见到花千骨都跟见了鬼一样。

黄蜂尾后针!

花千骨玩弄男人的手段,那可是真正地让人“欲仙欲死”。她可以是老太婆,可以是小姑娘……她的易容术犹如是鬼斧神工一般,让人挑不出任何的破绽来。不过,不管她变成什么模样,霍青都能认出她来。

因为,他知道她身上的味道。

一个人不管再怎么变,她身上的气味都是不会变得。小时候,都是她搂着睡觉,他对她实在是太熟悉了,包括身体的每一寸肌肤。只不过,他那时候还小,不太懂男人和女人之间的那点事儿。现在每每倒在床上,回想起来,他还会有一种冲动,一种来自于男人内心深处,最原始的那一份冲动。

对她,霍青只能是用四个字来形容——又爱又怕。

霍青深呼吸了几口气,问道:“陆逊,那你和阿奴来通河市,老爷子没说让你们做什么吗?”

陆逊道:“没说,老爷子说一切都听你的,帮你尽快还清那一千斤金子的欠款。”

“苏樱呢?她现在过得怎么样。”

“那个……她挺好的。”陆逊的眼神,有些躲躲闪闪的。

霍青的心遽然紧张了起来,喝问道:“你说,她……她是不是出什么事情了?”

陆逊咳咳道:“我也不知道,自从你走了之后,我和阿奴就在老爷子和花姨结婚的时候,见过她一面。不过,她当时脸色苍白,身子看上去很虚弱,好像随时都有可能病倒的样子。”

“啊?这……这怎么可能呢?她的身子不是一直挺好的吗?”

“我真不知道。”

陆逊苦笑道:“青哥,等有时间,你回一趟滇池村,或者是等到妖狐过来了,你还是亲自问她吧。”

越是这样,霍青就越是揪心。

见霍青的脸色不太好看,陆逊又劝道:“你也别太担心了,老爷子和花姨都是医道高手,还能有他们治不了的病症吗?没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