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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在迷宫里杀死薇薇的利爪,而他直面了道具的作用,和其他猫头鹰一样被恐惧所俘获,薇薇不知道他的名字,诺拉替他取了名字。

他有一头黑色的长卷发,以及钴蓝色的漂亮眼睛。

“罗斯,”诺拉说,“怎么了么?”

威廉没说什么,确认养老院封闭后才离开。

他清楚这座城镇的建筑难以破坏,但不代表这儿的窗子没法卸掉,建筑上的零件还是可破坏的。

这个名为威廉的利爪本名罗斯·基恩,出身哈利马戏团,他没有后代,但他姐妹的后代还在世,生活在另一个城市,他并不想去找他们,在他们眼中,他应该早就死了。

塔尔·怀特的本名自然也不叫塔尔,不过他现在很喜欢自己的名字。

利爪们拥有神志,也拥有各自的性格,他们作为马戏团的成员一无所知地成长到合适的年龄,再被猫头鹰们挑选,只有能力最强大的才有资格加入利爪,然后他们开始被洗脑,忘记过去,认为为法庭奉献一切充满荣耀,所有法庭的敌人都是他们的敌人……童年时他们接受正常的教育,而一旦成为利爪,命运就走上了另一条道路。

但童年的生活会影响一个人的未来,失忆之后,恢复记忆也往往先恢复自己童年时的记忆模糊的,温暖的感触,这些无意义的,早就被时代抛去的东西,有时候会战胜成年后训练与杀戮带来的快乐。

……它让你正常,也让你痛苦。

威廉现在就是这样,他知道塔尔也是这样。在刚苏醒时,他被塔尔描述的未来诱惑了,倒不如说,作为老“同事”,他们熟知彼此,也明白该怎么对付彼此,他决定暂时忘记自己的过去,换一个名字,试一试去过不一样的生活。

……但法庭早晚会找到他们,就像是诅咒。

就像是他今天见到的那个人——对方穿着西装,像一位生活在哥谭市的正常市民,但威廉见过他的脸,对方也是一名利爪,但他并不同他们一样,他们睡在地下迷宫的棺材里。

在猫头鹰的安排之下,他们将拥有不同的命运。

“几乎哥谭所有利爪都在这里,如果利爪倾巢而出,一晚上就能让哥谭天翻地覆……”然而掌握兵器的家伙没有这么做,她似乎惩罚了他们,让他们永远沉浸在童年中,可对这些杀手,这些人形武器来说,何尝不是解脱呢?

所以即使知道法庭是个怎样强大的敌人,他也要战胜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