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九章 纯粹的神经病

数天后,白银城,审判所。

一场庭审正在举行。

“辩护人对公诉人指控的罪行没有异议,现根据本案事实和法律提出如下辩护意见……”被告方的律师站在自己的席位上高声说道,“首先,被告人虽然确实抢夺了贵重财物,但在这个过程中并没有实行抢夺财物以外的暴力行为,犯罪情节较轻。其次,被告人在被捕后具备坦白情节,根据《刑法》第六十六条第三款规定……”

虽然只是刑事法律援助的指定辩护,但被告律师还是忠实地履行着自己的责任,以尽可能地减轻刑罚为目标,为被告人提供辩护。

他一边念着事先准备好的,金发的少女一脸漠然地站在被告席上,不久前,这位看起来弱不禁风的少女在大街上突然抢了一名路人的皮包然后夺路狂奔,当场就有不少路人跟着追跑起来。

不过这少女显然没啥眼力,因为她抢包的地方距离警署直线距离其实只有三百米,更要命的她前进的方向百米不到的路口就有两名正在巡逻之余聊天的警察——不过比起她最后笔直地一头撞向其中一名警察的行为,这还不是最蠢的。

被告律师向少女问起这事的时候,她是这么回答:“我只是想撞开他好跑过去而已。”

当时被告律师就认定这被告人恐怕不只是没眼力,脑子也缺根筋,要知道当时在场的两名警官,一个警官中等体型,另一个警官体重超过一百公斤壮得跟头熊一样,两人在听到“抓强盗”的喊声后都做好了抓捕准备,而这姑娘……非常勇敢地选择了去撞更有挑战性的那一位。

结局自然毫无悬念,她当场就被两名警察摁倒在了地上,然后直接带往警署。

因为是当场抓获,想做什么无罪辩护根本就完全是瞎扯淡。不过也正因为她没有撞倒警察,被告律师才有了更多斡旋的余地,只要不构成袭警,他就有希望为她争取到缓刑。

然后只要缓刑期间不犯事,被告也就不用进监狱坐牢,某种程度上也是非常好的结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