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83页

这些地痞流氓简直前所未有的荣耀。

国家兴亡,匹夫有责。

现在王后竟然请我们出山了,我们虽然是流氓,但我们也可以很爱楚国的。

“建功立业。”

“将宁政和沈浪斩尽杀绝!”

“将越狗全部扒皮抽筋,挫骨扬灰。”

大王在前面厮杀,我们在后面保卫王都,我骄傲!

紧接着,王后和枢密院,尚书台联合下令。

凡斩杀越国军队一颗头颅,可换二十金币。

谁斩沈浪头颅,一万金币。

谁斩宁政头颅,五千金币。

这个价格一出,楚王都彻底沸腾了。

这简直是天大的赏格啊。

这是要发大财了。

二十金币,直接可以盖房娶老婆了。

用来吃喝玩乐的话,足足可以享用几年。

不过宁政可是越王之子,为何他只值五千金币?而沈浪区区一个赘婿值一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