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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没有人附和。

哪怕李寻欢一向奉行朋友和睦相处,可也不自觉偏心池藏风。有的话虽然难听,但顾虑并无错误,那么把字据写一下也无妨。

楚留香似乎不偏不倚开口,“龙壮士,既然你自认俯仰无愧,那就留一张字据。写明前因,再保证不会加害三也。如果三也出现意外,是有必要从你查起。当然得有年限,可以商量。”

池藏风也爽快,“三年,期限三年。这个时间很讲道理的。所谓,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就是参考这个时间。”

却说真想要报仇十年都不晚,三年又算得了什么。

道理,池藏风都懂。

其实字据一事本就荒唐,设定年限就更是荒唐。

这就是在故意恶心龙啸云,要看此人暴涨一肚子气但只能憋着,还不得不任她安排的样子。

再装啊。

装豪侠,装慷慨解囊,装清者自清,都是要代价的。

“注意,是从还清债款开始的三年。”

池藏风像是为显得严谨追加这条补充。

楚留香闻言眨了眨眼,再观李寻欢对此没有反应。

这位没有意识到一个问题,谁给他自信,回到李园就能拿出一大笔银子?

李家并非李寻欢当家,而是其兄李酌山统揽一切。

显然,有两个人准备告黑状。

不,是要帮助李家兄弟友好交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