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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

对方回答得很干脆。

崔桃:“……”不会武你随身带剑?

好吧,也不能说没用,人家刚才不就用上了?

韩琦眼里的审视意味前所未有的浓厚,正当崔桃以为韩琦会再度质问自己的时候,就听他说一声‘走吧’,人便率先走在了前面。

本来同行的还有衙役王钊、狱卒李才。二人因有事,提前跟李远约好在府衙后门等他们俩人倚门说笑,忽见韩推官竟然也来了,马上挺直身子站好,都变得乖觉恭谨起来。

韩琦是当官的,自然不能跟他们一样徒步,他骑马在前,崔桃和李远等人就跟在后头。

李远让自己的二弟李才提起灯笼照明,他则拿出案卷,按照案卷上的记述,跟崔桃简单客观地阐述了整个案子的经过:

孟达、于氏夫妻二人成婚有两年,住在柳条巷。一个月前,孟达在徐州的表妹崔桃来京,暂住在了孟达的家中。

据邻居们描述,夫妻二人对崔桃一向宠爱有加,任其索取,不仅给她做衣服买首饰,甚至很费心地要为她张罗寻一门好亲。但在半个月前,也就在四月初三这天的深夜,孟达家中突然传来惨叫声,隔壁仇大娘趴墙张望,见有血溅在窗纸上,吓得连忙去喊人。之后邻居们在仇大娘的张罗下,都赶了过来,及时地将屋内刚行凶完的崔桃围堵住,押她去见了官。

一经审问,崔桃就对自己的杀人行为供认不讳,她声称因看中于氏的一件首饰,于氏不舍给她,还出言讥讽她,因此就怒生杀心。当晚趁于氏疏忽之时,将她杀害,随后孟达归来,她怕被孟达发现,便干脆将孟达杀人灭口。

“这便是你跟于氏争抢的那根银簪,我们缉拿你时,你头上正簪着它。”李远再将白帕包裹的银簪拿出,亮给崔桃瞧。

簪子上还有干涸的血迹,很像是她杀完了人后,举起带血的手去特意取下银簪,簪在了自己头上。

为了一根簪子杀害两名亲人,听起来忒恶毒变态了。普通老百姓若听说这案情,肯定都会跳脚骂她这个凶手该死。

然而事实是,她并不是凶手。割喉所造成的血液喷溅量非常巨大,凶手会被喷溅出的鲜血染成血人。而她记忆画面里的自己,穿着一身清爽的淡绿裙裳,因为跌倒才弄得满身血渍,那时候孟达、于氏已经死了,杀人的匕首也已经被丢在了地上。

尽管缺失了生前的记忆,重生后得到的记忆画面也不够完整,但无数次快穿经验已经让崔桃具备了合理地判断、总结和推敲这些残缺信息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