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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对男人有多大的仇恨,才能代代相传,根深蒂固地根植在百花宫的人心里,既然如此也没必要跟她多言,温庭云道:“婆婆没其他吩咐,我先走了。”

千日红微微点了下头,等温庭云快离开时,朝着他背影悠悠道:“一切未必能如你所愿,望你和秦筝再入江湖,保重自身。”

温庭云脚步一顿,门帘掀了一半儿,透了些柔柔的光进来,他侧过一半脸,神色是淡然冷冽的,只轻轻点了下头,便退出去了。

竹屋后面确实有一池温泉,泉边栽着花树,点点落英飘在水面上,蒸腾着热气,秦筝却无心欣赏这样的美景。

他在等人。

而且极度焦虑和紧张,明明今日和哪一天都一样没有什么特别,可自他硬着头皮发出了邀请之后,就觉得今时不同往日了。

他秦筝,一个堂堂正正的七尺男儿,居然当众,邀请自己曾经带大过的弟弟,干那事儿。

不知旁人听见,会不会以为他已经搓手等了很久,急切地想要把自己给送出去。

现在也不知该像秦家还是顾家的列宗列祖道歉,反正自从离开广寒之后,他这张从前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脸皮就不值钱了,他也没什么稀罕的,丢惯了才觉得面子无甚要紧,虽然说出口的那一刹那还是脸热心跳想找地缝钻一钻。

不过,想到人这辈子这么短暂,宁愿疯狂过一次,不想给两个人都有遗憾。于是只好干了他这辈子最尴尬的一件事。

可是等了三四个时辰,温庭云都没来,饭菜搁在桌上早就凉了,秦筝亲自下厨做的,酒是林故言特意带回来的女儿红,他又枯坐了一会儿,焦虑得直抖腿,又盘腿去水边坐了下,被热气蒸得差点就睡着了,实在憋不住了,只好舞剑解闷。

有美酒作陪,剑意随性而起,秦筝在层层叠叠的花枝间,来回刺破着迷蒙春意,却让自己一颗焦虑的心怎么也平静不下来。

反倒是酒意上头,想起温庭云的笑颜就忍不住唇角勾起。不论初见还是再遇,一帧帧画面从脑子里闪过去,如今想来,都跟沁过一道蜜似的,怎么想怎么甜。

……

拍案惊奇里那个一身黑衣,独自一人同说书人据理力争的温庭云,向又脏又狼狈的他伸出了手。

他说:“既是志同道合之人,在下想邀公子过来品茶,不知可否赏光?”

笑起来能看见小虎牙,他还说:“还是秦筝这个名字好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