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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乐恨得牙痒痒,他等不来阿恒主动就自己主动,反正早习惯了,都是男的并不规定谁必须向对方多跨一步,但这坏蛋现在竟说他烦了?他挣脱后衣领那只手,横眉竖眼道:“我就缠你怎么了,我要受不了了!”

阿恒扑哧笑了,做了个闭嘴的动作,小声说道:“乐乐,我快拿你没办法了。”

门板薄屋子小,的确需要放低音量,但语气还是可以装凶:“咋就拿我没办法了?”

“你缠死人了,缠人鬼都没你缠。”

乐乐不说话了,反倒龇起像整齐排列的小珍珠似的牙齿,把舌头伸出,真做起鬼样子来。阿恒垂眸凝视着他,低叹一声,向前用嘴巴含住那红红的舌尖。小小一个举动立竿见影,前一秒还装鬼逞凶的人,下一秒就软在他怀里了。普通人容易受不住金钱诱惑,乐乐却总被美色打败,本来想问的话都被甩出银河系,忘得一干二净。

阿恒用手指点他眉心:“蠢,灵魂出窍了?”

乐乐回过神来:“你几时也爱说我蠢了,我哪儿蠢啦?我把爷爷照顾得这么好,还能找到兼职,迟点还要去学音乐,奶奶在电话里都夸我好多回了,一帆哥也夸过我。”

阿恒笑笑道:“是呢……”

乐乐突然想起来还没跟阿恒说过兼职跟学音乐的事儿,但阿恒看起来并不感兴趣,到了嘴边的话又吞下去了,反正阿恒也大把事情不跟他说,他也用不着事事报备,免得除了讨个缠人精的名号啥都讨不到。噢,还能讨个吻……他勾过人的脖子,将嘴唇送了过去。他不管阿恒在想什么了,想破头也没有眉目,想它作甚?

羊城的十月仍如盛夏,但热一身湿总比淋一身湿要好,乐乐领会出来了。他知道今天有大雨要下,已经特地准备了一把特别大的伞,但放在车头篮的外卖要保护好,雨又是斜着来的,所以仅一两分钟车程他的鞋裤跟衣服后背就湿了。到了目的地也还没算完,如果能推车到架空层还好,但送外卖的不允许进入教学楼,他便只能撑着伞在外面等着。水泥地上的水流汩汩经过脚边,不过隔个十来二十米,他竟然都看不清那栋教学楼,雨真的好大,难怪在教学楼的学生都不去饭堂吃。说起来他自己也还没吃午饭,平常天气好他还能在等人来拿外卖的时候,见缝插针的拿个小蛋糕之类的出来吃,今天能守好饭盒不让它进水就算不错了,乖乖饿到一点钟回店里吃员工餐吧。

过了八九分钟,三份外卖还有一份没人来拿。虽然乐乐为了让人不用等,是到了才给人打电话的,但从顶楼下来,五分钟都足够了吧?雨快将他整个人撇湿了,打工仔真不好当,他真该好好想想未来有什么出路了,总不能一直当送外卖的吧?何况这也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做的,他八号开始上班,是经过三天的试用——也就是干了三天白活之后,才正式成为了饭店的时段工的。

老板其实很满意这个新请回来的小工,完全不像大学城里的学生那样难搞,人开朗活泼好说话,而且勤奋吃苦手脚灵活,一个能顶俩,好几天他都暗自感叹捡到宝了,希望人能给他多打几天工——但满意归满意,钱还是得省的,他试探着问七块钱一小时如何,小工不假思索的就答应了,要知道别的店给时段工一般都是八九块钱一小时的。小工还特别热心肠,送外卖用走的不实际,他就拿家里的旧单车给小工踩,没想到几小时后单车送回来整儿个崭然一新的,他一问,小工挠挠头说觉得车有点生锈,踩起来声儿响,刚好路边有流动修单车的,就自个儿掏腰包给单车涂漆上油了。老板实在不好意思了,就给小工每小时加了一块钱工钱,不出他所料,小工听他说完这话后乐得都走路带蹦跶了,旁人看了都心情好。下班后,小工第一件事就拿出小灵通来打电话,他忍不住笑着问道:“打给女朋友呢?”

“是呀……”

其实不是,顾家老大哪里是乐乐女朋友呀,但他这么说无可厚非对嘛?

跟人报完喜,那边的阿恒问说刚好要开车出去,问要不要顺路载他回去,乐乐没答应。笑话,他刚干完活儿,汗湿的刘海儿一股脑儿全被捋上了头顶,衣服也在厨房帮忙把饭菜装进饭盒的时候蹭到了油,他才不要顶着这模样见阿恒。若对象换成沈一帆或者络络则不同,送外卖的途中他遇到过他们几次,但一点也不担心形象不佳,还能轻松聊几句,诸如在陈陈哥那儿才蹭了两回课就有女学生跟他表白了呀,他打工的饭店出新菜品了呀之类的,他见到的阿恒永远光鲜好看,他在阿恒面前也要注意才行。

第三十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