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弯弯嘴角,周至说:“唔,我四岁了。”

“那我也四岁。”

“不,你是四岁半。”周至一本正经地说,“上学前,小孩子的年龄会有半岁这个概念。”

好笑吗?方姜笑出了声,拿枕头打她,高高举起,轻轻落下,另外补一脚,又用脚趾去勾她的脚趾,勾着勾着,两人并排躺在一道。稍微侧过脸,就能看见周至脖子上自己做的恶。

自己没道理,乱咬人不算还任性发脾气,可是被咬的人非但没跟她生气绝交,还好心好意要安慰她。从小到大没人能这样包容。

小时候因为长得好看,很多小孩子要跟她做朋友一起玩。小孩子,尤其是男孩子跟人做朋友的方式比较原始,会想方设法欺负她。她不喜欢被人欺负,就叫人欺负回去,那些人哇哇大哭之余,视她为夜叉,再不想和她做朋友了。倒是没想到,活到三十来岁,能遇到像周至这样的好脾气,好到每次欺负她之后都觉得内疚。

刚才出门散步,方姜自我检讨了一番,她觉得再这么下去,自己跟家暴完找借口的渣渣没什么两样。“诶,周至,你不生我气吗?我咬你咬得那么重……要是别人这么对我……”脑海里自然而然浮现出周至咬她的画面,别说,挺香艳的,画面里的自己出现各种脖子以下、省略五千字、放到网上会被打马赛克的镜头。

羞耻,太羞耻,方姜说不下去了,矮下身子,倚住周至的胳膊。

等等没有下文,只有面颊隔着睡衣贴在胳膊上的温度,周至真以为方姜心怀歉意。“一开始很生气,你说你好歹比我大半岁,怎么可以张嘴就咬人呢。我家杠开都不会这样。”

“哼。我也不想咬你。”如果能用别的方式表达那些澎湃却无法说出口的东西,又何须用咬。

“你说得对,怪我,是我的肉死活要塞进你的嘴里,去嗑你的牙。”

蹭蹭周至的手臂,方姜笑说,“我保证不会再有下次。”

“那么巧,社会新闻里的主人公也这么说。小偷、杀人犯、诈骗犯、家暴犯,被抓到之前都是哼哼哼,被抓到之后都是饶了我吧,我保证不会再有下次,嘤嘤嘤。”

“那你说要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