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4页

自秦国商鞅变法以来,为了奖励军功,便设定了二十等爵位,从最低一级的“公士”爵位依次向上,第二级为上造,第三级为簪袅,四级为不更……这些级别让刘辩颇感头痛,也不知道商鞅是怎么取得名字?

四级向上又分别是大夫、官大夫、公大夫……等等杂七杂八的名号,一直到第十九级才是为后人所熟知的关内侯,最高二十等级的就是彻侯。后来彻侯又分别发展为有食邑封地的三等彻侯,分别是亭侯、乡侯、县侯。汉循旧制,一直传承到现在。

一开始,这些爵位是赏赐有军功的将士,证据就是敌人的首级。每斩首“甲士”一人,便可以获得最低的“公士”爵位,获得赏赐住宅一座,良田一顷,仆人一名。斩首越多,获得的爵位越高。

这也是战场上将士们总是喜欢把死去的敌人枭首的原因,对于他们来说,敌人的首级就是军功,就是豪宅,就是良田,就是仆从,就是爵位!要问驰骋沙场的将士们最喜欢什么,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敌人的首级!

随着社会的发展,太平年代没有这么多仗打;也有许多文人墨客、世家大族在其他方面,譬如经济、文化、科技等方面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因此这些爵位便慢慢的开始向一些文人及世家授封。

“这二十级的爵位太乱了,而且从商鞅年代沿用到现在,大汉帝国历朝历代负责吏治的官员真是够懒的,必须改革!打上朕的印记,这样才是一个有雄才大略的皇帝。”

刘辩端坐在太极殿上,暗自打定了主意。

大笔一挥,传诏改革二十等爵位,削减为十等爵位,免得太繁琐,上下两级没有什么差距,难以形成森严的感觉。从最低级的公士开始,向上依次是不更、庶长、士大夫、公大夫,再向上便是男爵、子爵、伯爵、侯爵、公爵这五等爵位。

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并非刘辩首创,也不是之后的年代才形成,而是从春秋时代就有,只不过之后的各个朝代时用时不用,比较混乱而已。刘辩作为一个穿越者,对这种爵位认同感比较强烈,所以特地推出了这种制度。

刘辩规定,伯、子、男三等爵位只有封号,无食邑,而且可以赏赐给非官员但却又对国家贡献巨大的人。侯爵分为三等,从最低级别的亭侯向上依次是乡侯、县侯,有食邑,可以在封地征税,但却不能干涉政事。

侯爵向上,就是刘辩隆重推出的公爵,也是为了奖赏将士们,给他们制定一个奋斗的目标。刘辩规定,公爵分为两级,最高级别者为国公,其次为郡公。

当然,国公、郡公只是荣誉封号,不可能真正的给你一个封国或者一个郡,更多的是荣誉象征。不过可以有食邑,国公可以在国号范围内挑选一个县城食邑三千户,郡公可以在封号范围内任选一个县城,食邑两千户。两者皆不可干预地方内政,否则罢爵下狱,剥夺一切权利。

至于异姓封王,老祖宗刘邦早就通过白马之盟消除了隐患,刘辩是绝对不会给自己找不自在的。在诏书中再次强调异姓不得封王的制度,否则天下共击之。并且将推恩令制度也再次强调,避免出现自己殡天之后,出现子孙争权,祸起萧墙的局面。

刘辩此刻已经大权在握,而且新的制度对文武百官利大于弊,自然俱都俯首允诺,连称圣明,一个个都想过一把国公的瘾。

改革了爵位制度后,刘辩下诏书一封,追封陆纡为“忠义伯”,并且派出当朝司空兼吏部尚书孔融前往吴县陆家替自己吊唁,并送上挽联、铭旌。

有人死就有人生,就在陆纡去世不几天之后,蔡琰诞下一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