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4页

死者中有两个是蔡家的丫鬟,虽然是在城外发现的,但据说都是被蔡仲康的小厮叫走的。其中一个丫鬟的尸体被发现时,嘴里含着一枚闲章,是蔡仲康闲来无事自己刻的,他也认了。

还有四个死者,本是永安京中本分人家的姑娘,算得上小家碧玉,个个姿容昳丽。这四个都是在家中被掳走的,尸体都是在京郊被发现,从第一个姑娘被抓走到最后一个姑娘的尸体被发现,前后两年多时间。第一个死者是被裸身扔到山里的,双手反绑,在尸身不远处有半支玉簪。第三个死者是在京郊一个废弃的瓜棚里被找到,尸体下面压着一块龟甲,占卜用的龟甲。因为这四个死者被掳走时候都是十五岁,被掳走的方式类似,死因相同,被捆绑的打结方式也一样,再加上伤情、凌虐用的器具留下的痕迹、统统相同,所以京兆府直接就把这四个案子当作同一人所为了。可惜虽然全力追查,却一直没能有线索。

直到有人告御状,京兆府在蔡仲康家搜到了一个箱子,里面有凌虐那些姑娘所用到的所有器具。

当然,箱子可能是栽赃,尸体旁边发现的蔡仲康的半截玉簪跟龟甲也可能是栽赃。但是那枚闲章呢?再说发现尸体到有人告御状,前后一年有余,谁栽赃别人能隐忍这么久呢?

安韶华几度暗访也没能找到新的证据,虽然有一些细微的疑点,却也不至于情理不通。就拿那半截玉簪来说,蔡仲康说那玉簪是一次狩猎时丢了的,并不知道怎么出现在死者身边。但这个证词不予采信,毕竟只是口说无凭。还有,有个死者从被绑到发现尸体,中间有将近两个月时间。而那个死者被掳走第三天,蔡仲康祖母去世,他父亲带着他们兄弟三人回老家丁忧,三个月后兄弟三人回京。这么说来,蔡仲康也许没有犯案的时间。可最后结案的案宗上,却把这个写成“掳走死者之后,家逢剧变,无心凌虐,最终将死者活活饿死。”。但案宗中所有的验尸格目里,除了几具白骨,其余都不是饿死的。谁能从白骨中看出,是不是饿死的呢?森森白骨,又已经入土为安了。安韶华不相信死者一定是饿死的,同样也不能说一定不是饿死的。

可惜他还未能弄明白蔡仲康一案,自己就先被流放了。

重生之后诸事繁杂,等安韶华想到蔡仲康的时候,算来距最初的死者遇害不到两年。安韶华看案宗,看验尸格目,死者惨状犹在眼前。他觉得依照前世那个案子的程度来看,凌虐之癖不是刚刚养成,应该有几年了,所以再往前推几年,才是案子真正开始的时间——也就是现在。

早在安韶华去沧州之前,已经让高信立暗中注意一下蔡仲康,至今也没有什么特别。

蔡仲康三年前已经成亲,育有一女,妻子已经又有孕了,算算日子,蔡仲康这一离京,等回来第二个孩子都快满月了。据说他每天对着妻子的肚子叫儿子,安韶华听闻真想告诉他一声,还是女儿。他要生够四个女儿,才能有一个儿子。有两个妾,都是蔡夫人带来的陪嫁丫鬟,开了脸伺候在房里。蔡仲康此人并不重欲,除了当值很少出去应酬。偶尔跟着同僚们去吃酒,宵禁前也一定要回家的。

上辈子那些个受害人,现在大多只是十岁上下,除了一个现在是蔡家的外院洒扫丫头之外,其余的都在家中。

忽然三皇子说要跟他们同路去北疆,安韶华直觉这一路不会太平。

对于将要发生的事情,安韶华也无意说太多。跟顾銛商量的时候,也只说听到些风声,蔡仲康有凌虐之癖,或许还有人命牵扯。顾銛却难得的没有暴躁起来,而是笑吟吟地说:“要说是李赞或者是三殿下,我还是信的。蔡仲康?他神神叨叨的,迟早出家。”

安韶华何尝不曾这样想过,上辈子他曾经暗中调查过三皇子跟李赞,三皇子虽然性格暴戾,却只是杖毙犯错宫人而不是凌虐。李赞娶妻之后,纳了几房妾室,子孙繁茂,没有听说过什么不堪传言,细查之下也没有端倪。

可上辈子蔡仲康那一句“爹,我没有。”连日来总是炸雷一般响在脑中,安韶华思前想后还是决定跟二皇子借暗卫。关于蔡仲康的传言,二皇子跟顾锋表示完全没听说过,但也对安韶华没有起疑,二皇子很痛快地将秋分借给了安韶华,言明现在暗卫都有任务,等做完手头的事情会让他们追上安韶华他们的。

安韶华叩谢拜别,二皇子有些担心。三皇子此人不是个能容人的,安韶华跟顾銛这一路少不了要受气,安韶华还好,只怕顾銛那个性子要吃亏。二皇子只说:遇事一定要保全自己,只要人还在万事都能从长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