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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子的耳朵里有许多血管神经,异常的脆弱,可却因为耳朵长容易抓握,许多人都习惯在抓兔子时去拎耳朵。

安阳没养过兔子,也不知道这些,可她这会儿被人拎着耳朵提起来,却是切身体会到了痛苦。所以她顾不上其他,本能拼命的挣扎踢腿,可惜这番折腾并没有什么用。

拎着兔子的骑士穿着一身戎装,见猎物挣扎得厉害也不在意,还举起来晃了晃,冲同伴笑道:“今日运气不错,还能顺手逮只傻兔子,正好拿回去打个牙祭。”

同伴闻言也笑道:“就你眼尖。走走走,快些回去复命,然后把这兔子烤了。”

这一伙都是身着戎装的年轻人,安阳一眼就认出这些都是她大梁的军士。可认出来并没有用,她如今不是长公主了,甚至她都不再是人。这些人不知就里,可以心安理得的说着要将她带回去吃了打牙祭的话,而她除了惊吓还是惊吓。

随后一段时间,安阳不是没想过要逃,奈何这些军士手上的力道十足,即便拎着只兔子策马也绝对不会让她有逃脱的机会。相反之后的一路颠簸,更是令安阳难过至极。

马儿“踏踏”跑了一阵,终于离开一望无际的草原,看到了新的风景。

那是一座军营,黑压压一片军帐,一眼望不见尽头。

安阳被拎着耳朵跑了一路,这会儿已经没什么精神了,蔫蔫的往那军营里看了一眼,只隐约看到军营上飘扬着军旗,上面写着什么字却是没有看清的。

正当此时,一道清朗的声音传来:“你们怎么回来得这么晚?”

几个骑士当即扯扯缰绳,勒停了马儿,拎着安阳耳朵的骑士更是下意识将手中的白兔往身后藏了藏:“小将军怎么在这里?”

然而骑士藏东西的小动作并没能逃过对方的眼睛,只听那声音又道:“王虎,你在藏什么?”

被点了名,名叫王虎的骑士再也藏不住了,只好不情不愿的将手中的兔子拎了出来:“就,就是路上顺手抓了只兔子,兄弟们准备打个牙祭。”

安阳被拎了出来,这才看清眼前的情况——只见前方路上正站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人。少年穿着戎装披着盔甲,无论是从衣料还是盔甲的样式,都能看出她与寻常军士的不同。再加上之前这些军士的称呼,不难猜到她的身份,定是哪家将门虎子。

少年闻言瞥了眼安阳,一双眉头却是皱了起来,显出几分严肃:“你们此番是去执勤的,执勤路上却去捉兔子,玩忽职守,当心军法处置。”

这话一出,几个军士都被唬了一跳。王虎也不知怎么想的,直接甩手就将兔子扔进了少年怀里,扔烫手山芋一般:“没有,没有,我们就是顺手,没特地去捉兔子,也没耽搁时间。这兔子就送给小将军了,小将军就当没看见今日这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