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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家,他呆了500多年的地方。

古堡西侧的房间里还点着灯,江羡鱼古堡的灯看起来都充满了历史沉淀,但那只是为了营造氛围而制造的假象,燃烧煤油或是木炭是达不到这个亮度的,古堡的所有灯在几年前都变成了led灯。

高效、节能又环保。

如果他没有记错的话,那应该是间书房,只是这么晚了会是谁还在那个房间没有谁呢?

酒精的作用使他江羡鱼暂时性忘记了许多的事情,他只隐隐约约记得貌似要带着谁逃到乌兹古堡避难,之后他就失去了意识。

他的衣服不知道什么时候被人换成了舒适柔软的丝绸睡衣,暗红色的睡衣衬得他的皮肤清透亮白。他从被窝中钻出来,睡衣随着他的动作从肩头半裸下来。

他的脚试探性的踩在红木地板上,伶仃的脚腕泛着一抹玉色。

嘶——

真冷。

即使壁炉之中烧着旺旺的火,料峭的寒意还是让江羡鱼打了个机灵。江羡鱼迷迷糊糊地找到了自己被踢到一边的拖鞋。拖鞋做成了小兔子的样子,里面毛茸茸的,江羡鱼不由发出了一声满足的喟叹。

把地上铺上厚厚的地摊这种事情公其实爵先生是想过的,只是这样一来不符合他公爵先生的人设,二来乌兹古堡一直只有他一个人住,这种毛茸茸的玩意儿清理起来着实太麻烦。

江羡鱼披着一件天鹅绒披风,里面只松松垮垮穿着一件睡衣。他现在的样子和精致公爵先生的形象比起来实在是天差地别,但是江羡鱼并没有怎么在意,他在乌兹古堡呆惯了,经常就是这幅穿着打扮。

到底是住了五百多年的地方,江羡鱼轻车熟路穿过了幽深的走廊,很快就来到了那间亮着等的房间。

一豆灯光之下,房间里的一切都显得幽深静谧起来,打在伏湛侧脸上的光斑很好看,就连男人本来冷硬的背影线条都变得柔和了许多。伏湛趴在那里似乎在写些什么,千里白站在伏湛旁边,敛目望着伏湛来回游移的笔尖。

“写好了吗?”他问伏湛。

伏湛抿着唇,没有说什么。

江羡鱼被两个人打哑谜似的对话给勾起了兴趣,他下意识地身体往前探过去。许是因为刚睡醒的缘故,身体平衡不怎么好掌控,他一个趔趄险些栽了个跟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