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7、十四

北州的冬天很长,但时间的流逝总是在不知不觉之间。仿佛只是一眨眼的功夫,庭院里厚厚的积雪便都化了,枯萎的枝头也重新冒出了嫩芽。

春光明媚,拂面的春风犹带着料峭春寒,憋了一冬的人却再也忍耐不住,纷纷换下厚重的冬衣,迈着轻快的步伐踏出了家门。

闻斐这几日很忙,她仍旧练着兵,不敢有丝毫懈怠。而练兵这事,冬日有冬日的练法,春日也有春日的练法,于是她开春后一连在军中忙碌数日,全是为了此事。

所幸经过一个冬天,褚曦也早熟悉了北州的生活,没有她的陪伴也并没有妨碍什么。相反趁着闻斐忙碌的空档,她倒是把将军府好好收拾打整了一番。

这一日闻斐回府时,正见着褚曦指挥仆从,将一口大缸挪到庭院中。缸里装着水,还种了莲花养了鱼,看着十分雅致,唯一让人担心的就是这缸里的东西能不能越冬?

闻斐往那水缸中望了一眼,还是将这话咽了回去,只上前几步问道:“这才开了春,哪里来的莲花和鱼?”

褚曦闻言便答道:“今日出门刚巧在街上遇见,便使人买了些回来,也不知养不养得活。”说完才想起什么一般,扭头看向闻斐,又问她:“你今日怎么这般早就回来了,这还不到申时呢。”

这些天闻斐总是早出晚归,今日也不例外,天没亮她就不见了人影。褚曦原以为要到天黑才能等到她回来,结果还没到晚饭的时间,她竟提前回来了。

说起这个闻斐倒来了精神,也不去看那水缸里的鱼了,转而兴致勃勃问褚曦道:“阿褚,你喜欢马吗?”

褚曦没料到她忽然问这个,眨眨眼,不解的看向她。

闻斐于是又问:“你想要匹小马驹吗?”

褚曦一听,眼眸不由得亮了亮——小动物总是可爱的,女孩子尤其喜欢这些,褚曦自然也不例外。更何况北州乃是边境之城,紧邻草原,地广人稀,马儿几乎是不可替代的交通工具。若只在城中活动便罢了,但凡出行,总少不了要骑马。于是拥有一匹独属于自己的小马,在北州也是一件十分有意义的事。

念及此,褚曦忙点头应道:“要的,我要亲自养大。不过现在哪来的马驹,我没听说府里哪匹马怀了小马啊?”

将军府里养了不少马,而且全是好马。有些是陛下赏赐的御马,有些是舅舅所赠的良驹,还有些是闻斐自己花高价买来的宝马。毫不夸张的说,这些马一天一匹都够她轮小半个月的,带出去打仗足够替换,分给媳妇骑她也不心疼。

只是战马精贵,产子便会使母马体力下降,所以闻斐从不拿自己的战马配种,这会儿她马厩里的马也是清清白白,根本没有小马驹。

她指的是别的:“没有,府里的马都好好的,只是近日西边来了支商队,听说带着血统良好的小马驹,我就想问你要不要。”说完微顿,又道:“不过听说西域血统的宝马都格外高大,你若是不喜,开春之后草原上的野马群也该活动起来了,我带你去套几匹回来也行。”

听她一本正经的说完,褚曦真不知该气还是该笑,眼珠一转说道:“好啊,我还没见过套马的呢,正可以见识一番了。”

闻斐闻言不疑有他,高高兴兴答应下来:“行,我这就使人留意野马群的动静,等查到踪迹,我便带你一起去。”

看她答应得毫不犹豫,褚曦自己反倒是迟疑起来,顿了顿问道:“这,野马好套吗?会不会很危险?”

说来动物都有护崽的本能,要在野马群里动马驹,更是难为。

闻斐却摆摆手,不甚在意的模样:“没事,我军中有套马的老手。”说完还解释了一句:“我手下多是骑兵,但朝廷供给的马总不太够,他们就自己去套马。收获好的时候不仅套的马自己够用,还能卖钱,可是赚了不少。”

褚曦一听不是她单枪匹马的亲自动手,也放心许多,又兴致勃勃说起自己喜欢什么样的马驹。

买马需要等商队,套马更要等野马群,所以两人这一等,便是小半个月过去了。直到褚曦几乎要忘记这事的时候,野马群的消息才终于传了回来。

闻斐一大早又去了军营,不过还没到晌午她就又打马回来了,一进门见到褚曦便拉了她往外走:“走走走,野马群找到了,咱们现在赶紧去。”

军中最不缺斥候,哪怕现在北蛮被打残了,可驻守边关的将士依旧不敢有丝毫懈怠——前两年北蛮就被闻斐打的七零八落了,可去岁不还是集结了人马南下吗?那时起,闻斐就深刻意识到了百足之虫死而不僵的道理,如今驻守北州练兵也十分警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