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女人在想什么,不就让她买了几件衣裳付了个房钱吗,她还真的把他当成了抠抠搜搜只出体力不出钱的小狼狗了?

法餐上菜很慢,等候过程中,三人随意聊着天。

万又终于信了云雾来的话,祝凯旋很好相处。

风趣,但是恰到好处,该说的时候说,该听的时候听;绅士,让人感受到尊重,但不会显得他过度殷勤;健谈,对着认识没多久的她也可以说说笑笑,但分寸感极佳,不至于轻浮。

面对云雾来的时候,却又是另一幅景象,他特别喜欢逗她,享受把她惹得气急败坏的过程,等她真的要发飙了,他才逗猫似的顺着捋一把。

看似吵吵闹闹的,但是磁场莫名很合,始终在同一个频道上。

万又看着这两个人,发自肺腑地感到羡慕。

她跟戴扬,似乎已经完全没有共同语言了。戴扬这个人很踏实安稳,从前是能给她安全感的性子,但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她开始觉得他木讷古板,缺少情趣,登不得大雅之堂,与之相对应的,戴扬觉得她物质虚荣,过于浮躁。

恋爱太久,激情褪去,戴扬提过几次结婚,万又完全提不起冲动,好几次想挥刀斩乱麻,可毕竟这么多年的感情难以彻底割舍,于是戴扬成了一块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她羡慕云雾来看向祝凯旋的时候眼睛里会有光,会害羞,会炸毛。

这种场景已经离她很远很远了,她早就忘记了喜欢戴扬的滋味。

祝凯旋和云雾来闹完,忽然把话题转向了万又:“万又跟男朋友几年了?”

万又回神,回答道:“快六年了。”

“也挺久了。”祝凯旋跟她拉家常,“他常过来吗?”

万又算了算:“好几个月没见了。”

祝凯旋露出个诧异的表情:“我看云雾来跟他挺熟的,以为他常过来,云雾来很慢热,跟她混熟不容易。”

“前一两年是常过来,平均一两个月就会过来一趟。”万又笑道,“而且我们不像你们舍得去酒店住,他每次过来都住家里,跟雾来见多了自然就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