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页

失……失眠了。

谭少琛晕晕乎乎地看着紧闭的窗帘,外面的天光不知何时亮了,慢慢赶上了他公寓里彻夜不关的小灯,他才发现天已经大亮。

而他彻夜没睡。

明明就要离开这块土地,许久都不会再回来的男人,却好像疯了似的在他脑海里跑来跑去,没个消停。男人时不时用他低沉的、极富磁性的嗓音说些温柔的话,时不时深邃的眼眸里露出些哀伤地看着他……一个晚上,谭少琛几乎将第一次见面到现在所有的事,都梳理复习了一遍。

再到十几年前的小黑屋,少年的他和小屁孩的自己,隔着高高的铁窗所说的话。

他怎么就把沈晏文忘得那么干净了呢?

分明一提起来,连当时的对话、少年吃饭时狼狈的模样,他都还记得很清晰。

啊……头好痛,眼睛好痛,身上好累。

对于十几二十岁的青年而言,熬一夜真的不算什么;但对于身娇体弱的谭少琛而言,这简直能要了他半条命。他眼前发花地看了看手机,已经到了他平时起床的点;他又手脚发软地慢慢爬下来,蜗牛似的拖着沉重的身体往厕所挪。

都怪沈晏文,都怪沈晏文……干嘛要打那个电话。

他一边刷牙,一边烦躁地想着。

旧书店的老板人很好,就算他请假个半天也不是不行。可谭少琛知道,自己就算继续在这床上躺着,也只能闭着眼辗转反侧,大概率是睡不着的。

一想到沈晏文就离开,他就睡不着。

约莫只有今天过了,沈晏文彻彻底底离开他的世界,他才能说服自己别再想那些杂七杂八的,好好过自己的日子。

彻夜没睡,他也提不起胃口,干脆直接去了旧书店,和往常一样地开店、收拾,给自己煮了杯咖啡,加了四勺糖,坐在收银台喝。他有些呆,脑子转得极慢;等他反应过来时,自己正盯着长柜上的花出神。

就是放那束玫瑰的玻璃瓶,大概因为被他翻出来插了花,老板也来了兴趣,如今里面放着几支腊梅,梅香淡淡的很好闻。他的目光又挪到旁边,刚刚好那里便是石英钟,秒针转着轻轻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