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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嫁也得嫁,不嫁也得嫁;你就是死了,尸体也得抬到沈家去!”

——

夕阳渐沉,谭少琛勾着手腕一甩,将手里的飞盘甩了出来。

金毛犬乐呵呵地追过去,跳起来衔住,又屁颠屁颠地朝他跑过来。

院子周围,站了好几个黑衣保镖;从那句“不嫁也得嫁”甩出来后,整个谭家就被黑衣保镖占领了。其目的当然是为了他——怕他卷铺盖跑路。

他蹲下身,从金毛嘴里取下飞盘,索性抱着他揉了揉:“你真好啊,一天什么都不想,追个玩具也能开心得飞起。”

他还不如狗呢,一天到晚就没有开心的时候。

若是沈家的小丫头要嫁给他,就算没感情他也能同意;但换成他要嫁给一个男的,谭少琛心里的坎根本过不去。

“唉……”他叹着气望天,忽地想起他早亡的妈。

要是他身体好一点,他绝对不会呆在谭家受这些年的气。

他母亲体弱,连带着他也体弱,伤风感冒是常事,免疫力差到感冒三天就能发展成肺炎,就连骨头都比别人脆上许多,骨折过好几次。

现在呆在谭家,好说歹说只是无所事事,天天被嫌恶;要是沈晏文真有什么变态嗜好,他一个不小心可能就死在对方手里了。

不行,还是得想个办法跑路。

他可辱不可杀,好不容易活到了二十二,可以的话他还是想多活几年。至少活过三十吧?至少。

谭少琛在心里暗下决定后,假装若无其事地回去吃过晚饭,便开始琢磨着收拾行李。他好歹在谭家生活了这么多年,总会比那些这两天才调来的黑衣人熟悉坏境——后院的佣人房里连着围墙,从窗翻出去是条容不下人的墙缝。从那儿爬出去,就算被发现,黑衣人也得绕一圈到外面才能逮住他,那时他早跑了。

他收拾了一阵,最后只带了母亲的照片和现金,九点多的时候带着他的大金毛去后院里溜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