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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姆就是在那个时候出现的。

那会他还没那么疯,刚从迪克手里接过蝙蝠侠的披风——作为一直最希望家庭完整的那个人,他花了整整一年,追随着地下世界每一条关于红头罩的流言,从哥谭找到喜马拉雅。

最后自己也被找到了,但在提姆离开的这一年里,达米安几乎把哥谭夷为平地。

一开始陶德也没打算回哥谭,他都打算找个好日子就在喜马拉雅去死,直到有一天,哥谭被达米安统治的暴行直接传遍了全世界,在影像记录里,提姆一个人被达米安揍得生死不知——

哥谭记者还特意给倒在地上的人拍了个特写。

是我的责任,他想。

如果鸟宝宝不是为了找我,哥谭也就没事。

可他回去后,哥谭也没变好,提姆也没变好,身体健全的红头罩都做不到的事情,残疾以后的杰森陶德就更加不可能做到。

他本来就很想死,但碍于这个糟糕的世界,还不能就简单的一死了之。

糟透了,他一边咕哝着,一边给自己安上假腿,拄着拐杖走路还不太适应,但也无所谓,在这个时间点,鬼东西的疯劲已经初露矛头,毕竟天天和恶魔崽子打交道,正常人也会被逼疯。

我得想办法开导他一下。

但他自己都拧巴了这么多年,翻来覆去也就是几句车轱辘话,那时候他才真正理解了布鲁斯——原来不是不想说,是真的说不出来,想通这点,就单方面和老蝙蝠进行了和解,甚至跑到墓园里,给他的墓碑擦了擦灰。

扫完墓回家,鬼东西一脸神经质的兴奋,嘴角的微笑,给了他一种很恶心的既视感。

这日子还能过吗?连小丑说的话都有可能是对的?

【哈,小鸟!任何人都有可能成为我,只要他经历了糟糕的一天,如果没有,那只能证明这一天还不够糟糕。】

“我杀了达米安。”提姆说。

他只能干巴巴地安慰:“行啦,你没办法拯救所有人的。”

也就是从那天起,提姆德雷克彻底成了一个疯子,为了保护哥谭,他的手段越来越没有底线,不过还是勉强称得上英雄。

小丑还是说错了,但他和提姆的关系进入了一种不健康而又病态的状态里,一直没安装假眼,因为这玩意除了美观再没用处,能见到他的人也只有德雷克一个。

和这么一个疯子呆在一起实在是太厌倦了,一次例行和对方吵完架大打出手后,蒙住眼睛的纱布掉下来,因为知道干瘪的眼睛有多难看,他就停了手,用头发遮住盲眼,转身走人了。

第二天,提姆就扔给了他一只假眼睛。

“反正你总是半死不活的,适不适合都这样,不过你又欠了我一笔。”

——神经病,他想,买个绿色的眼睛很难吗?

但当杰森说出,这只眼睛和过去一模一样的时候,他才意识到。

有些忘了的事情,有人替他记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