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粥粥兴奋地从方巧菡怀里扬起了脑袋,没等她意识过来,大黑狗已经蹿了出去。

秦正轩来了?方巧菡靠着桥栏踮起脚尖,见到了不远处那群施施然驶入的来客。

秦正轩确实在其中,骑着他惯常骑的大黑马。还有几个骑马的人跟在后面,方巧菡认出了刘奉全。

她的笑容僵在嘴角。与刘奉全并辔而行的骑士,是韩澈。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arei亲亲的营养液,作者菌会卖力码字的o

第二十一章

她对韩澈再熟悉不过了。

墨玉束发,黛青色直裰,闲下来的时候,他惯常是这般沉稳内敛的穿戴;骑着的那匹白色玉骢叫做踏雪,那是他最喜爱的马儿,前世她随他赴西北外任,他还把踏雪千里迢迢地带了过去。

甚至是他的神情也一如从前,不苟言笑,三分静七分冷,目光犀利如猎鹰,好似随时在防着有恶贼宵小,只在面对亲密的家人、友人时才会变得柔和。她记得刚和他在一起时总有种感觉,好像身临初融冰的溪水一样,清清泠泠的。

更多的人迎了过去,是秦正轩手下那些少年。韩澈脸上露出惊诧与欢喜,他驾着踏雪来到秦正轩身边,两人不知在说什么,看上去十分亲密。

方巧菡转过身,平静地朝家里走去。

是了,秦正轩拜了刘奉全为师,早晚会和韩澈面晤的。她了解韩澈,这么优秀的少年,韩澈必定欣赏得很,说不定还会为他谋一份不错的职位,多半是在军中。

秋风吹拂着鬓发,一片金黄色的银杏叶忽然从眼前飘过,方巧菡伸手接住。

她看着掌心。纤细的,属于孩童的小小手掌,包着金色小伞状的叶子,手腕处拢着的,是雪白的孝衣衣袖。

方巧菡捏住树叶,松手,任它继续随风飘落,无声地笑了笑。

缘分尽了,自然该形同陌路,随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