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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宇恬风摇摇头,默了一会儿, 想到自己是在凌冽身后,便道:“没听过……”

“鹿车共挽啊, 说的是一个清贫男子,迎娶了一位富家千金。富家千金不仅没嫌弃他, 反而还换掉自己华贵的衣服,同丈夫一道粗布麻衫, 拉鹿车回家乡, 乡里人见她如此, 都纷纷称道呢。”

乌宇恬风挠挠头, “所以……哥哥是嫌我穷?”

“……”凌冽噎了一下。

乌宇恬风绕到轮椅前蹲下,捧起凌冽双手, 认认真真道:“我不会要哥哥换粗布麻衫的。”

而且, 乌宇恬风喜欢凌冽穿中原汉人的精致的衣服。

那层层叠叠的繁复衣袍, 于他而言就好像是缠在礼物外的彩纸、绸带,完整拆下来能给他莫大的成就感。

再说——

他们苗疆的“粗布麻衫”……

乌宇恬风根本没法儿想象也不能忍受凌冽跟他一样:赤|裸上身,下穿筒裤。

哥哥会被人看光光的!

“……想什么呢!”凌冽及时戳了他一指头, “鹿车共挽讲得是安贫乐道,是‘至亲至疏夫妻’!”他深吸一口气,“我的意思是, 两人相处,没人应该一直一直付出,这都是相互的。”

乌宇恬风似懂非懂,这时内城门刚好被打开,他便推着凌冽朝里走。

一直到他们走进城阁内,勇士们夹道远行大礼时,他才恍然大悟。

小蛮王激动地停下脚步,“哥哥!你的意思是不是你有一点点喜欢我了?!”

“……”凌冽眨巴眼,心道:怎就绕到那边去?

他其实只是想劝劝小蛮王,小伤而已,何必那样伤心。且两人成婚、夫妻一体,他又是男子,实没必要当他是个易碎瓷器。

结果,见小蛮王绿眼睛亮晶晶,他便也不好解释,只含糊道:“……算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