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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民警见从他这里问不出什么来,事情又过去了这么久,很多痕迹都消失了,做完笔录就走了。

他们一走,佳佳就问文安:“文律师,你脾气太好了,这蒋丽妃明明是碰瓷,咱们谁碰过她一下?你为什么不让我给警方看录像证明你的清白?”

文安嗤笑一声:“这么早亮出证据做什么?他们喜欢折腾,就让他们折腾啊,我倒是要看看他们能折腾出什么花样来!不怕他们折腾,就怕他们不折腾了。”

——

警方这边,调查了监控、当事人双方的证词之后,因而缺乏关键性的证据,不能对文安实施逮捕拘留,就更别提起诉了。

除非出现新的有力证据,否则这件事对警方来说,只能到此为止。

这个结果,孟军完全没法接受。他在病房里咒骂了一圈,拿起电话拨通了朋友的电话,拐着弯,找了个做律师的熟人,向他咨询这件事。

那个律师也很实诚的告诉他,如果他不甘心,这件事只能走民事诉讼这条路,要求民事赔偿。像这种双方各执一词,缺乏直接证据的案子,因为蒋丽妃是孕妇,势弱的一方,法院多少会稍微照顾她一些,赢面还是很大的。

民事赔偿本来就是孟军的终极目的,如果打官司能要到钱,他当然愿意。只是这持续的时间有点长,孟军担心,赔偿的钱还没拿到手,他这边就撑不住了。

他挂断了电话,把律师的意见告诉了蒋丽妃。

蒋丽妃抚摸着自己的肚子,目光中是满满的信任:“你都是为了我们母子好,你说怎么办就怎么办。只是我现在肚子越来越笨重,行动不便,什么事都是你在忙,你这样太辛苦了。”

辛苦什么?要是辛苦辛苦,磨磨嘴皮子,折腾两下就能弄来钱,辛苦点又何妨。孟军拍着胸口说:“不辛苦,照顾你们母子是我应尽的责任。”

全然忘了,前几天让他交住院费时还一副极其不情愿的样子呢!

得了蒋丽妃的许可,孟军就放心大胆的去办这件事了。他请那个律师给文安发了一封律师函去。

至于为什么没有直接去法院递交诉状,这是因为孟军担心打官司会拖很久,很可能等蒋丽妃把孩子都生下来了,官司都还没完。他哪耗得起,所以就想着给文安发封律师函,吓吓他,等文安答应和解给钱就行了。

因为最主要的目的是吓唬文安,所以这份律师函的措辞极为严厉。

文安看到这份律师函就乐了。拿律师函吓唬他?他这辈子给别人发过的律师函没有几百也有几十封,孟军就是再活三十年也见不了这么多,跟他玩这个,活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