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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听这话,林跃就明白了,他们是反悔了!

当初说得好好的,事到临头了却突然变了卦,很好,江阳、孟东生、向问天他都记住了!

林跃垂下眼帘,明白大势已去,在这么短的时间他没办法再凑齐那么多钱了,只能想办法减轻刑罚了。他闭上眼,冷静地问汪律师:“在法庭上我应该怎么做?”

第55章 凤凰男的原配(完)

林跃的受贿案和逃税案是分开审理的。非常巧的是,两个案子前后挨着,中间就只差了一天。

逃税案在前,这个案子证据确凿,案情很简单,牵扯的人员也不多,审理得很快。在法庭上,为了给法官留个好印象,林跃非常痛快地承认了逃税的行为。

这个案子几乎创造了开庭到审理的最短时间了,因为审理的时候,林跃一一承认,汪律师也没做任何的辩护。这是林跃和汪律师想出来的对策,既然逃税罪已经是板上钉钉子的事实了,认错态度良好,也能给法官一个好印象,在判刑时,也会酌情考虑。

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30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次查出来的四千万逃税款,是林氏集团最近两年内逃的税,数额巨大且超过了林氏集团两年内应缴纳的税额的30以上。加之这个案子在微博上闹得沸沸扬扬,宣传得极为广泛,不少媒体都来旁听,因而林跃最后被判处了有期徒刑七年,并处以两倍的罚金,加上滞纳金和原本该补缴的税等,加起来总计14个亿。

当然,因为逃税的主体是单位,罚金落到了林氏集团的头上。

七年!听到法院宣判,林跃的脸当时就白了,他认错态度良好,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怎么还判这么重?

这还只是刚开始,第二天,闵局长的受贿案开庭。这个案子比较复杂,牵涉的人员比较广,林跃只是其中的一环。

法院开庭审理了许久,相关人等都被判了刑,闵局长因为受贿金额数目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判了死缓。而林跃行贿金额数目巨大,情节严重,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年。

两罪并罚,他被判有期徒刑十七年,也就是说,未来十几年,林跃都将在监狱里度过。即便他表现良好,能够不断获得减刑,出来怎么也是十年以后的事了。

那时候他都四十几岁了,人到中年,身无长物,纵使他能力卓绝,要想再闯出一番事业,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判决书下来后,林跃就由拘留所转移到了海市监狱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