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伺候的春少爷此时坐在桌前用饭,织锦阁第三层楼,整个楼层都是春老爷为‘儿子’专门开辟出的膳堂。

春承有意留至秀用饭,开口前早就想好了请她吃什么。凛都乃繁华都市,各地有名的吃食,三层楼都能找到。

春大少爷自幼身子不好,春老爷在饮食上费了不少心,天南海北的大厨养在府里,等到十三岁春少爷回国创办织锦,春老爷精心养的厨子便有了用武之地。

尝着嘴里的美味佳肴,春承遗憾秀秀没来同她一起用。吃独食的感觉不好。吃到嘴里,远没有秀秀亲手做的药膳好吃。

系着雪白围裙的大厨杵在一旁看得胆战心惊:少爷一脸冷漠,是饭食不合口味吗?

春承放下舀汤的白玉勺子,摸着药罐子发起呆来。她想了想,忽而展颜,招手道:“桌上这五道菜,重新做一遍,赶在晚饭前十五分钟送到至家。”

大厨得到新任务,悬着的心放下来,眼看少爷笑了,他慢半拍地反应过来,哦,原来少爷没有不满意他的厨艺,是想着如何讨未来少奶奶欢心呢。

自觉看清真相,一股使命感油然而生,他一定发挥出最佳水准,教少奶奶感受到少爷的真诚。

书房,至秀将换下来的旗袍小心地收进衣柜。

来日方长,总有一天会看明白自己的心,也总有一天她会看到春承的心。春承有意与否,放在当下时局来看,她之前想的,实在过于长远了。

不说春承,就拿她自己来说,只是朦胧的喜欢,远不至非她不可的地步。

一件旗袍,就轻而易举地乱了心,这会想来,至秀颇为羞惭。举步来到桌前,捡起没看完的医书,如老僧入定,浑然忘记还没有用过中饭。

至夫人左等右等不见人来,问过书墨,得知春少爷送了女儿一份订婚礼,忙不迭地来到书房。

门被敲响,至秀无奈放下书卷:“进。”

声音清脆,悦耳动听。

至夫人进门柔声埋怨道:“阿秀,不饿吗?你这看书忘记时辰的毛病什么时候才能改?”

经人提点,至秀恍然还没用饭。她语带歉疚:“劳娘忧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