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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攸此来,是为感谢江尤。

今天一天他都蹲在城门口,天上京一共四处城门,他每一处都去了。

三十万流民入天上京,他本以为天上京的百姓会反应很大,就如同一开始他在天上京听到的流言那般,所有百姓都会很抵制吕国流民的到来。

可事实并非他想的那样。

每个城门口都挤满了天上京的商人,还有许多是外地商人,他们都是为了在这三十万流民中挑选合适的人,雇来做工人。

天上京的雇工制度,原本原攸并不看好,因为那一堆规章制度,一看就太过于苛刻。

在这乱世,要求工人来历出身有处可寻,必须清白,没有作奸犯科的经历,而且还要求商家提供吃穿住行中至少两样,还要签什么劳工合同,保证基础待遇,对于那些无奸不商的商贾而言,不就是割他们的肉吗?

原攸在吕国时曾接触过商人,深知商人重利的本性,认为江尤这一套出手,肯定会引起强烈的反弹。

谁知如今看来,这效果竟出奇的好。

原攸跪坐在花厅之中,想着城门口的情景,他拦住了一个叫周达的商人,那商人做生意做的极广,在吕国时,他曾经见过一次。

“这位公子有所不知,以往我们手中人手不足,就只能去买奴隶,但便宜的奴隶多身体有缺,或不良于行,贵重的,又不合算。”

买个奴隶回去,也要供给吃穿住行,总不能花钱买回来,什么都没让干,就死了吧?

买奴隶的开销,加上后续养一个人的开销,算来算去,指不定几笔生意才能赚回来。

“这雇工不同,虽也需要供给吃穿住行,而且还要给月钱,但好歹不用花费大笔银钱买来,况且我们为商者一年四处乱跑,买来的奴隶一旦身体好起来,就容易逃跑,身体不好吧,这长途跋涉之苦,他们又受不了。雇工就不同了,签了合同他们跑不了不说,有合同在,我们若是去周边城池做生意,出示合同可以免除人口入城税,若财物在一路上被人抢了,或出了意外,报给官府,官府还会负责追回财物,或赔偿半数。”

原攸之前仔细过有关劳工与商贾管理的制度,他觉得此制度错漏百出,官府哪儿知道商贾是否真的是财物被抢,而不是贼喊捉贼呢?

这样想着,他也这样问了周达。

周达闻言,瞬间被气的脸红,随后支支吾吾的说道:“确实有些为人不端的商贾如此行事,不过长公主之前命令周轩大人建立了商人协会,所有在上霸、忠州、清州行商的商人,都必须加入商人协会。商人协会也非常详细的入会检查,若此商人与贼人勾结,被查出来,家产便要全部充公。”

也就是说,想占官府便宜,就要有倾家荡产的准备。

江尤的特点就是如此,她一面对百姓十分友好,任何政策下达都是以百姓方便的角度出发,另一方面又把犯错的代价无限提高。

以前大族的子弟,有些不是东西的,会当街强抢民女,或暗地里逼良为娼,现在全都夹起尾巴做人,不敢放肆。

因为江尤规定,若有人敢强女干他人,不论男女、女女、男男,只要一方出于不自愿的情况,被揭发后就是斩首示众。

这个不自愿并非一人说就能说清的,一旦被揭发,即使受害者翻供,实施强女干的人也要去挖河道挖上十年,看表现酌情增减受刑年限,最低三年,最高三十年。闹得现在许多人都不敢玩闺中情趣,正儿八经的夫妻若有一方挣扎,被查出来也算强女干,不过婚内强女干的罪名轻一些,可以选择交罚款,或官府判定和离,再由官府主持,另行婚配。

此法刚出时,不知有多少人反对,后来江尤直接说,她身为女子,最是厌恶此道,才叫反对者闭上了嘴。

主要反对者就是大族的子弟,百姓们倒是无所谓,他们一年到头都不一定能娶个媳妇,能有个媳妇就是烧高香了,谁敢对自己媳妇强迫,又有谁敢去干那些丧尽天良之举?

原攸想到这儿,又想起了藏书学院的规定,也是严禁男女行鸳鸯之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