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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看起来打得很困难。”陆芸微微直起身子,往那边看了一眼,“你要不放我出去,我也去帮帮忙?”

她还记得菲特说要让她在三十分钟内和阿尔杰谈话,而她也正打算抓住这三十分钟的时间彻底解救自己。

写故事的人最怕什么?

最怕故事里的人不听自己的话了,故事里的人知道自己是故事里的人了。

诺恩斯的弱点其实一早就摆在陆芸面前了,她为什么要把陆芸卷进这里来?无非就是为了稳定住自己流失的力量罢了。

当剧情越来越崩坏,当所有的主角都开始不听使唤,诺恩斯的力量就会越来越少。

到那一天,不被人需要的她,就真的会消失了。

就像诺恩斯说的那样,杀死神根本就不需要和神真刀实枪的干,只需要找到一个契机,就可以彻底地粉碎掉它。

神本来就不是无敌的,如果那样,他们又怎么会因为欲望而诞生出畸形的想法,又怎么会因为一己之私而变成诺恩斯这样破坏别人人生的恶人呢?

陆芸没有心情继续和莱特谈话,本想打发了他,却不想他略一思忖,开口道,“其实我也可以去帮帮忙,万一这次这个魔王死不掉,那就彻底丧失了一次好机会。”

“你愿意?”陆芸问道。

“愿意啊。”莱特道,他笑了笑,“你不会觉得我舍不得对着和自己一模一的脸下手吧?可他是我的敌人,差不多的长相并不能让我的心偏向他。”

他说完,便悄悄地隐匿了起来,显然是在寻找着一个合适的时机加入战场。

魔王被一群人包围在其中,最初还招架得住,但因为撒克逊的叛变,逐渐落了下风。

双拳难敌四手,他毕竟只有一个魔,即使是实力再强大,也没有办法一次性承受这么猛烈的攻击。

感受着身上的疼痛,魔王的表情逐渐狰狞了起来。他不是没有发现陆芸不见了,但是现在也没有机会去思考那个女孩到底去了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