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路易斯•莱恩

在白天,阿福通常都是在韦恩庄园做管家该做的事情,他同时也是为夜枭工作,也会有白天来旧韦恩塔特殊情况。

“怎么样?”托马斯穿着西服,上了自己的红色轿车,与在巢穴里的管家进行通话。

“还需要一些时间,但也用不了多久。老鼠已经出笼,他们会自投罗网的…”

“很好…继续调查。”

驾驶着车辆开往韦恩公司,如果可以的话,他都想将旧韦恩塔下的猫头鹰巢穴作为常驻地点。但碍于自己作为韦恩集团ceo的身份,他需要偶尔去公司做一些公开露面,进行新闻发布会来加大集团的影响能力。

毕竟,光是托马斯?韦恩这个身份在哥谭市有不少人都想要攀附而上,作为这座城市的门面可以说是十分的安全,全哥谭人几乎没有一个想让他死的,就连托马斯在半路上遇到哥谭本地劫匪,甚至都会喜笑颜开的目送他离开。

自从他回到了哥谭市,城市建设也越发繁荣。

即便犯罪率依旧居高不下,这也并不妨碍托马斯?韦恩成为全哥谭市最受欢迎的人。连现任哥谭市长汉密尔顿?希尔都多次表示要给托马斯当众颁发好市民奖章,都被他以各种委婉的理由拒绝了。

甚至连哥谭市的人民都会戏称为“连夜枭都舍不得杀死的好人”。

没有韦恩,就没有现在的哥谭。这是哥谭民众的共识即便韦恩回到哥谭市甚至不到半年。

……

谁都想让夜枭去死。

但没有人想过杀死托马斯韦恩。

ha…

坐在红色轿车中的托马斯不自觉地笑了笑。

多么荒谬的一个笑话。

这一次去韦恩集团是进行一场有关于新型清洁能源的新闻发布会,场会进行的十分顺利,只不过在中途,托马斯被一位记者拦了下来。

隶属于星球日报女记者—路易斯?莱恩。

“能占用你一些时间吗,韦恩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