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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甜甚至不是一个大学生。

她早就已经开始混社会了,之所以和苏软软出现在同一个饭局上, 是为了一个价值两百万的订单。

在社会上混迹久了的人,真的很难再心慈手软, 过分天真了。当她在天台醒来,三个人,两块儿面包,一壶水,和断掉信号的手机以及楼下街上的丧尸。她已经做好了杀人的准备。

只需要和高革四目相对,她就知道对方也是一样的。

好在有苏软软在。

在这种关头碰到苏软软, 有可能是田甜这辈子以来最幸运的事情。田甜并不觉得自己在末日中会活不下去,毕竟她从前的人生也没有好到哪里去, 但如果没有苏软软,她连末日是何时来临的都不会知道, 在沉醉中就已经死去了。

田甜绝对不能让苏软软落入洛临的控制中。

或许是她想得太多, 但是一个年轻英俊又富有的男人,想要控制一个美丽善良的女人,实在是太容易了。

洛临必须死。

与他的野心和傲慢没有关系。

就算他温顺又听话, 田甜也不能冒着让苏软软爱上他的风险, 对女人来说, 爱情是有毒的, 婚姻更是。田甜见过太多这种例子了。

一个女人和她的丈夫站在一起,她的话语权就自动转到了男人身上。她说的话总是不如丈夫说的话被人信服。无论她的地位比丈夫高多少,总是如此。就比如说高革,当前他确实是听苏软软的话的,可如果苏软软真的和洛临走到一起, 那么他就会调转方向,去听洛临的吩咐。

婚姻中男主人说的话比女主人说的话更容易被听到,这是社会通用的法则。

但田甜只放心将自己的性命交给苏软软,仅仅只是苏软软一个人而已,不是其他任何人,她的丈夫,她的男朋友,她的上司——都不行。

必须是苏软软。

田甜固然觉得她天真,可也只有这样一个天真的女孩子,才值得她托付性命和希望。

“我还以为我会吐呢。”她和刘天凤一起蹲下来,检查着洛临以及李田的尸体,平静的开口说道。“以前我可从来没有杀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