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6章 第三十三章

陆小凤认识的盗贼很多,其中最有名的就是“盗帅”楚留香和“偷王之王”司空摘星。但他还是头一回见到偷了东西,还怪被她偷了东西的人不好的盗贼,不禁哑然失笑。

他笑过以后,又陷入沉思,发现朱饰霓这一番话,也不是一点有用的内容都没有,至少他现在知道了一件事,那就是唐玉是扮成姑娘来的兴州城。

这并不是一件非常奇怪的事情,陆小凤认识的这些男人里,就属唐玉最喜欢假扮姑娘,而且可能只有唐玉喜欢假扮姑娘。

陆小凤还记得五六年前,他从外地回到京城,坐在茶铺上喝茶吃点心,听其他茶客闲聊,听人说起贾珂这几个月来,身边总是跟着一个和他年纪相仿的年轻姑娘,引得无数大姑娘小媳妇为此哭哭啼啼,肝肠寸断,他也以为贾珂终于有了喜欢的姑娘,就去贾珂家里找贾珂,开玩笑地恭喜贾珂,终于变成男人了。

当时金九龄也在旁边,听了这话,立马转头看向贾珂,笑容僵在了脸上。陆小凤看到金九龄的反应如此之大,还以为金九龄也在追求那姑娘,他以为自己已经十拿九稳了,没想到贾珂早就把那姑娘追到手了,这才如此失态,还笑着打趣金九龄。

贾珂愣了一下,见陆小凤已经打趣起金九龄来了,失笑道:“什么年轻姑娘!那是唐玉!小鸡,你怎么一回京城,就到处咯咯哒的乱叫,败坏我守身如玉的名声啊。”

陆小凤知道唐玉是个男人,听说那个年轻姑娘是唐玉,自然吃了一惊,随即听到后面的话,忍不住哈哈大笑,嘲笑道:“你每天是去宫里读书,还是去宫里打瞌睡啊。‘守身如玉’这个词,是这么用的吗?”

其实陆小凤天生闲不住,离开家以后,就一直走南闯北,什么地方都去转转,贾珂没少托他帮自己打听王怜花的下落,但是陆小凤一直以为,王怜花之于贾珂,就像是贾珂之于自己,只是过命的兄弟而已。

贾珂十年如一日地惦记着王怜花,这也正常,如果哪天皇帝因为司空摘星总是进宫偷他的妃嫔的生活用品大发雷霆,决定调动全国的兵马追杀司空摘星,以致于司空摘星不得不远走他乡,隐姓埋名,陆小凤也一定会一直惦记着司空摘星,想办法找到他的。

是以陆小凤听到贾珂说“守身如玉”,就以为贾珂是读书太不用心,记错了成语的意思,嘲笑起贾珂来了,见贾珂只是微笑,也不反驳,更加认定贾珂就是记错了成语的意思。后来陆小凤听说贾珂直接在公堂上和王怜花在一起了,想起昔日种种,才知道犯傻的人原来是自己。

不过那次陆小凤没有见到唐玉,后来他又去了一趟外地,春末的时候回到京城,正好在街上遇到了贾珂,他身边跟着一个穿着大红裙子的小姑娘。那小姑娘生得明眸皓齿,肤色白嫩,说话时浅笑盈盈,脸颊泛红,出落得犹似晓露水仙,实是一个不可多得的美人。

陆小凤见这小姑娘和贾珂并肩走在一起,心想这次贾珂总不会说他挥着翅膀乱说了吧。他虽然暗自摩拳擦掌,想要来个人赃并获,到底还是没有过去打扰贾珂和这小姑娘约会。

第二天他去找贾珂吃饭,在饭桌上说起了这件事,贾珂一脸无辜地说:“那是唐玉啊。小鸡,你从前不是见过他吗?昨天七皇子他们突发奇想,打算过几天去城郊的山上过夜,本来说今天放学以后,一起去山上转转,选定过夜的地点的,但他们嫌麻烦,就把这事推给唐玉了,我正好要去山上练轻功,就和他一起去,一起回了。”

如果是别的男人,哪怕这个男人和陆小凤长得一模一样,时不时就穿条裙子,扮成姑娘,招摇过市,陆小凤一定会恶心的想要揍人。但是想起昨天在街上见到的那个红裙子小姑娘的模样,陆小凤不仅一点也不觉得恶心,反而觉得,唐玉长得这么漂亮,不穿裙子,实在对不起他那张脸。

其实唐玉大部分时候穿的还是男装,只是他练的阴劲实在太过霸道,他又是自小修习阴劲,虽然他知道自己是一个男人,一个天生喜欢女人的男人,可有时候他就会对这件事失去认同感,偶尔想要放松一下,就会扮成姑娘。

但是当年在街上的惊鸿一瞥,留给陆小凤的印象实在太过深刻,是以陆小凤每次想起唐玉,想到的都是那个出落得犹似晓露水仙一般的少女,而不是那个眉清目秀,动不动就脸红的少年。

陆小凤心想,唐玉扮成姑娘来到兴州城,这能说明什么?他来兴州城,为什么要扮成姑娘?

是因为他不想被人发现,他现在在兴州城,所以扮成姑娘,悄悄来到兴州城,然后潜入皇宫,伺机刺杀公主?

还是因为他喜欢假扮姑娘,在路上太无聊,所以假扮姑娘,打发时间?

陆小凤想不出答案来,他觉得这两个理由都说得过去,甚至后面这个理由,比前面这个理由,看上去还要合情合理。

他想到这里,忽然发现,自己在这里思考唐玉是怎么做的,其实一点用处也没有。

唐玉十有八|九已经被王怜花抓住了,即使他还没有被王怜花抓住,他进宫刺杀银川公主,被皇帝抓了个正着,皇帝大发雷霆,全城通缉他,这也已经是没法改变的现实了。

陆小凤现在能做的只有两件事。

找到王怜花,确定唐玉是不是在他的手上。

离开兴州城,找到卫国的迎亲队伍,把唐玉刺杀公主这件事告诉他们,以免他们什么也不知道,兴冲冲地赶到兴州城,然后被西泥国包了饺子。

而且他必须先找到王怜花,再离开兴州城。

陆小凤看向朱饰霓,笑道:“你现在可以走了,我保证不会喊官兵过来抓你。”

朱饰霓却没有急着走,她看着陆小凤,乌黑的眼珠骨碌碌的一转,忽然一笑,说道:“你刚刚说你会算卦,只要我把我的名字告诉你,你就可以算出,我的心事是什么。你这句话我一点也不信,因为我才是真正有这本事的人。你要不要听听,我算出什么来了?”

陆小凤已经猜到她要说什么,笑道:“你一定要说,那我就听听吧。”

朱饰霓装模作样地从怀中取出一枚铜板,用右手食指和拇指捏着,几根手指来回变换位置,等到差不多了,这才微微一笑,低声道:“我算出你想要出城,但是现在官兵守住了城墙和城门,不许任何人进出,只要朝廷一刻不抓住唐玉,这城门就一刻不开,你用常规的手段,根本出不了城,是不是?”

陆小凤笑道:“不错,难道你有办法?”

朱饰霓笑道:“我这么聪明,当然有办法啦。但这是我想出的办法,咱俩非亲非故,我干吗要告诉你?”一面说话,一面动了动手指,做了一个点银票的手势。

陆小凤知道朱饰霓穷得叮当响,连新衣服都买不起,她逮到机会,就向自己要钱,倒是合情合理,自然不觉奇怪。当下从怀中取出三百两银票,递到朱饰霓,问道:“三百两银子,买你这个办法,够了吗?”

朱饰霓也不把银票接过来,笑道:“难道西门吹雪的性命,就值三百两银子?”

陆小凤又从怀里取出两百两银票,说道:“五百两银子,这够了吗?”

朱饰霓还是不去接银票,笑道:“难道西门吹雪的性命,就值五百两银子?”

陆小凤苦笑道:“五百两银子,当然不够买西门吹雪的性命,但我身上就带了这么多银子,还得给自己留下一点钱当路费。我总不能学叫花子,端着个瓷碗,一路乞讨着去找西门吹雪吧。”

朱饰霓格格一笑,说道:“你也不必把自己说得这么可怜,哪里只有乞讨这一条路了。你是江湖上鼎鼎大名的陆小凤,我不怕你欠我钱不还。这样好了,你给我两千两银子,我包管你顺顺利利地离开兴州城,你身上的银子不够,那你就先给我五百两银子,余下的一千五百两银子,日后我去找你,你再给我。”

两千两银子可不是一个小数目,虽然陆小凤从来不把钱财放在眼里,又天生鸿运当头,每次缺钱了,去赌场转一圈,怀里立马就有钱了,但是几千两银子是有钱,几百两银子也是有钱,他可不是常常都能赚到两千两银子。

陆小凤摇头笑道:“好一个狮子大开口,只可惜你找错人了,我可不是腰缠万贯的大富豪,只是一个穷光蛋罢了。”说罢,将手里的五百两银票,重新放回怀里。

朱饰霓道:“你这是做什么?”

陆小凤笑道:“还能做什么?你去一家酒楼吃饭,发现这家酒楼,一个肉夹馍,就要两千两银子,而你怀里只有五百两银子,你是继续坐下来吃这两千两银子的肉夹馍,还是离开这家酒楼,自己想办法做点吃的?”

朱饰霓道:“好啊,那你走吧。我倒要看看,你不吃我这两千两银子的肉夹馍,能自己做出什么好吃的来。”然后“呸”了一声,说道:“什么肉夹馍!我这是山珍海味,能救你命的灵丹妙药。”说罢,不再理睬陆小凤,转身便向和陆小凤相反的方向而去。

陆小凤其实是见朱饰霓遇到了官兵,就像老鼠遇到了猫,生怕被官兵发现她和唐玉是一起来的兴州城,料定朱饰霓一定也想尽快离开兴州城这个是非之地,无论她有没有遇到自己,她都会用到这个离开兴州城的办法,只是见自己也想离开兴州城,于是狮子大开口,敲自己的竹杠罢了。

他故意将那五百两银子收进怀里,说自己不需要朱饰霓帮自己出主意了,其实只是一种常见的压价的手段,买东西的时候,顾客觉得价格太高,挑剔了半天,故意说自己不要这东西了,卖主为了把东西卖出去,就可能会降低价钱,来把顾客留住。

陆小凤心想朱饰霓不把这个办法卖给自己,又能卖给谁呢,她听到自己这么说了,一定会说不给两千两银子也行,想不到她竟然就这样走了。不过朱饰霓知道陆小凤急着出城,这会儿见陆小凤把钱收了回去,就毫不犹豫地离开,又何尝不是一种抬价的手段?

陆小凤见自己砍价失败,反被砍了一刀,虽然有些无奈,但也只能苦笑着说道:“朱姑娘,你就这样走了?”

朱饰霓停下脚步,回头看向陆小凤,神情十分得意,笑道:“跟你说了,叫我霓姑娘,下次你再这么叫我,我可不会停下来。而且你这话真是笑话奇谈,你都说你不要我这两千两银子的山珍海味,要自己去地里刨点烂掉的稻谷吃了,我还留下来干吗?看你在地里哼哼唧唧地用鼻子刨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