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命中注定(1)

“啾啾……啾啾。”

鸟鸣声自窗外响起,王怜花很不耐烦地睁开眼睛,向窗外望去。

窗外阳光灿烂,繁花如锦,两只色彩斑斓的鸟,从青翠欲滴的树叶之间飞过。

那是两只鸳鸯。

还是公鸳鸯。

王怜花瞧见这两只鸳鸯漂亮的毛色,登时神色缓和,但他随即转念,突然之间,发现有些不对劲。

他这次来杭州,是为了刺杀贾珂。

但他这是第一次来杭州,难免人生地不熟,因此昨天来到杭州以后,他先找了一家最大的客店住了下来,打算先和贾珂打打交道,再决定该怎么对贾珂下手。

他记得他那间客房的窗子外面,是一棵上百年的桂花树,此时正是花期,即使关着窗户,也能闻到一阵阵馥郁的桂花香气。但是外面这棵树,虽然没有开花,王怜花也一眼就认出来。

这不是桂树。

这是桃树。

王怜花收回目光,游目四顾。

他的目光经过窗子、窗框、白墙、屋顶、茶壶,桌子,贵妃椅,椅上的一条汗巾,最后落到他的身边。

只见一个少年赤着身子躺在他的身边,双目紧闭,兀自睡得香甜。

王怜花发现这少年的年纪不大,比自己还要小一些,容貌英俊非常,即使睡得很沉,嘴角仍在微微上翘。

他的身上遍布着乱七八糟的抓痕,还有些红印和齿痕。

任谁看见这少年,都知道这个少年先前做过什么事情。

但是王怜花很不信邪,他低下头去,看了看自己,脸上登时血色全无。

可是他仍然不愿相信,于是伸手摸了摸后颈。

今天之前,他的后颈仍是光洁如玉,但是此时此刻,他的后颈上面,赫然印着一个深深的齿痕。

齿痕之下,就是他身为坤泽的腺体。

这世上有乾阳,中庸和坤泽三种人。简单来说,乾阳一生之中,可以有无数个情人,他们可以通过标记中庸和坤泽的腺体,来将中庸和坤泽占为己有。中庸可以被人标记,也可以标记别人。而坤泽只能被别人标记,并且一旦被标记,除非将标记洗去,否则终此一生,都只能是乾阳的所有物,如果标记他们的乾阳死亡了,那么他们的腺体会跟着分泌剧毒,将他们在几分钟内毒死。

王怜花在十四岁之前,一直认为自己是乾阳。

毕竟人人都说,坤泽哪里都比不上乾阳,就该乖乖待在家里,给乾阳生儿育女。而他自幼聪明绝顶,十个乾阳知道的事情,都不如他一个人知道的多。像他这样的人物,怎么会是坤泽?

他不仅一定是乾阳,并且一定是乾阳中的乾阳。

王云梦也是这样认为的,在王怜花十四岁之前,她就已经跟王怜花说好,等他分化以后,就把染香给他。

染香也是一个坤泽。

当年王云梦从一众孤儿中挑中了她,便是因为她是一个美人胚子。

除了染香以外,王云梦还挑了很多美人胚子,她知道柴玉关好色,而这些“西施”“貂蝉”,就是她精心为柴玉关准备的礼物。

而染香就是其中最漂亮,最出众的一个。

王云梦不介意先便宜一下自己的儿子。

王怜花也很喜欢染香。

没有乾阳会不喜欢漂亮的坤泽。

直到有一天,王怜花坐在书房看书,突然之间,他感到一股热流自丹田急涌而上,他整个人都变成了一个空空的袋子,空袋子渴望被填满,他也是。

这股渴望如同烈火一般,将他整个人都烧着了。

他彻底失去了理智,也失去了记忆。等他清醒过来,就见染香坐在他的身边,双目凝视着他,脸上神色十分古怪。

王怜花瞧见染香,不由一怔,毕竟在此之前,染香从不会主动进他房间。于是问道:“你怎么在这里?”

这句话刚一出口,王怜花就发现自己的声音嘶哑之极,好似他适才大喊大叫了很久。但他随即发现自己被绳子缚住了手脚,这条绳子将他捆在床上,一动也不能动,和这件事相比,他嗓子嘶哑,倒算不得什么大事了。

染香微微一笑,说道:“少爷,夫人有两句话让我转告你。”

王怜花神色不定,问道:“什么话?”

染香笑道:“第一句话:少爷,你不是乾阳,你和我一样,都是坤泽。”

这一句话简直如同惊雷一般劈了下来,王怜花实在无法相信,也不能相信,于是向染香瞪了一眼,脸上神色十分难看,说道:“你胡说什么!你疯了吗?”

染香微微一笑,说道:“少爷说笑了,这种大事,我一个小小的妓|女,怎么敢开玩笑啊?”她顿了一顿,又道:“夫人说的第二句话。就是既然少爷和我一样,都是坤泽,从明天起,就和我一起学伺候人的手段吧。”

这件事已经过去很久,但是当年染香说这句话时的神态和语气,仍然深深地烙印在王怜花的心里。

王怜花素来心高气傲,从不把天下人放在眼里,又如何能够容忍自己变成别人的所有物?

因此这些年来,他一直用息潮丸配上幻阳丹,伪装成乾阳,从没被人看出来过。可是他多年的心血,一夕之间,竟然尽数毁在了这个陌生的乾阳身上!

王怜花想到这里,恨恨地看向床上这个少年。

若非乾阳死后,被标记的坤泽不得不跟着乾阳殉情,那他现在就会把这少年的脑袋打烂!

可是他不能杀他,又能做什么?

难不成还要留在这里,等这少年醒转过来,摆出乾阳的架子,让自己做牛做马地服侍他吗?

王怜花想到这里,真恨不得在这少年的屁股上,狠狠地踹上几脚。

幸好他虽然心乱如麻,但还没有失去理智,虽然恨这少年恨得想要生吞了他,但是他知道如今自己身处劣势,把这少年叫醒,可一点好处都没有,当即强压怒火,轻手轻脚地走下床去。

王怜花的脚刚落到地上,跟着便双腿一软,险些就要跪在地上。

他心下一惊,连忙伸手抓住床柱,这才稳住身子。

他既已下床,当然要去找衣服。只见地毯上乱糟糟地落满了衣服,几乎每走三五步,就会遇见一件衣服。

他当真无法想象,昨天晚上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衣服会扔得这样乱。

他扶着床,小心翼翼地走到第一件衣服前面。

那是一条裤子。

王怜花捡起这条裤子,初时发现这条裤子是他的,不由心下大喜,随即发现裤子上凝固着大片大片的古怪湿渍,仔细一闻,似乎还有他潮期时的味道。

王怜花登时涨红了脸,难以置信地看着裤子,心想:“怎么会这么多?”突然间眼角瞥见躺在床上的少年,王怜花担心自己再磨蹭,这少年就要睡醒了,只得硬着头皮,穿上了这条裤子,心下很是嫌弃。

他穿好裤子,扶着床向前走了三步,然后俯身捡起一件衣服。

这次是他的外衫。不过这件外衫被人撕成了两半,只有领口处仍然连连一起。

王怜花大吃一惊,心想:“昨天晚上究竟发生什么事情了?为什么我的衣服会烂成这样?”他将外衫穿在身上,但是外衫已经变为两半,无论他怎么遮掩,都会随风晃动,如何能够穿出去见人?

王怜花略一沉吟,走到一件陌生的外衫之前,将它捡了起来,穿在身上,又用自己那件破的外衫将地上所有的衣服包裹起来,抱在怀里,然后走到门前,轻轻拉开屋门,走出屋去。至于这少年醒过来后,该穿什么衣服,他当然不会放在心上。

王怜花刚走出房间,迎面就走来一个店小二。

这店小二瞧见了他,脸上登时露出古怪神色,笑道:“这位客官,您昨晚休息得还好吗?”

王怜花现在衣服狼狈,身上更狼狈,并且浑身上下,都十分疲倦,没有什么力气,怎会愿意和一个莫名其妙的店小二说话?不过这店小二和他说话的语气实在太过熟络,就好像他认识自己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