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第三十四章

陆小凤离开雅叙园后,就回到客栈,在房里叫了一桌好酒好菜。

宫九坐在他对面,忽然道:“你刚刚在雅叙园里,看到死去的女人脚上穿着一双红鞋子,你好像吃了一惊。”

陆小凤道:“嗯!”

宫九道:“穿红鞋子的女人很多。”

陆小凤道:“确实很多。”

宫九道:“那你为什么会特别留意她脚上的鞋子?”

陆小凤道:“因为她本不该穿红鞋子。”

女人身上穿着青色的家丁服,雅叙园里其他的家丁也都穿着蓝灰色的布鞋,只有她一个人,竟然穿了一双红色的鞋子。陆小凤相信,她穿着这样一双红色的鞋子,站在家丁之中,一定十分的显眼。

宫九道:“也许她穿这样一双显眼的鞋子,是因为她想让其他人发现她。不是很多人都说,她是富八太爷或者富八奶奶的情人么。”

陆小凤却道:“我从来没有信过这个。”

宫九道:“哦?”

陆小凤道:“因为我有一个朋友,他就是个男人,并且他只喜欢男人。富八太爷和富八奶奶宁愿其中一个人扮成女人,也要这么多年都生活在一起,我相信他们也和我那位朋友一样,是天生只喜欢男人的人。

并且我检查过那位穿红鞋子的姑娘的鞋子,发现她的鞋底没有粘上园子里特有的一种发红的泥土,但是富八太爷和富八奶奶以及其他家丁的鞋底却都沾上了这种红泥。

今天早上刚刚下过一阵小雨,园子里的地面虽然已经干了,但是鹅卵石下面的泥土却还有一点湿意,不仔细看是看不出来的。我刚刚在园子里走了一圈,发现只要经过那间房间,都必须要走一段鹅卵石路,人走在上面,鞋底一定会沾上一点红泥。”

宫九道:“所以你认为她的脚上一直套着另一双鞋,直到她走到那间房间前面,她才把那双鞋脱了下来?”

陆小凤点了点头,道:“这双红色的鞋子和她的脚大小合适,形状吻合,应该就是她自己的鞋。所以我认为她这双红鞋子一定藏着一个秘密,因此她才宁可另外套上一双鞋,也不愿把脚上这双红鞋子脱掉。只是不知道她原本穿的那双家丁鞋究竟

是她自己脱下来的,还是其他人脱下来的。”

宫九道:“可是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她的这双红鞋子是凶手给她穿上的,为的就是误导像你这样容易想太多的聪明人,好让你们把注意力放在这双鞋子上。”

陆小凤承认道:“这也有可能。”

他夹起狮子头,吃了一口,然后笑道:“虽然没有人知道那间房间里的酒菜究竟是用来招待谁的,并且尸体发现的时间太晚,等发现的时候,来给富八太爷祝寿的客人已经走了大半,究竟有谁去过那间房间,现在也不好调查了。不过至少还有鞋底上的红泥这条线索可以用,希望凶手还没有发现这件事。”

贾珂和王怜花确实没有发现这件事。

他们也用不着发现这件事,因为贾珂在发现地毯上的那些毛发以后,就对那间房间恶心至极,等一回客栈,他和王怜花全身都换了一套行头,然后他就把他二人刚刚穿的衣服和靴子通通都扔掉了。

等官差来检查他们的靴子的时候,他们没有一双靴子的靴子底沾有雅叙园那种特殊的红泥。

贾珂他们不知道官差找的是什么,只是隐约猜出和雅叙园有关,等官差走了,贾珂凑到王怜花耳边,笑道:“这里的衙役还挺聪明的。”

王怜花看着他,挑眉笑道:“可是我觉得,你好像更聪明一点,你怎么想到把靴子扔掉的?”

贾珂笑道:“你想听真话还是假话?”

王怜花眨眨眼,道:“当然是真话,我听假话做什么?”

贾珂笑道:“你叫我一声好哥哥,我就告诉你。”

王怜花哼了一声,笑道:“你还没叫过我好哥哥,就光想让我叫你哥哥,想得好美,你爱讲不讲,我还不想听呢。”

贾珂微微一笑,拿起筷子继续吃饭,他坐在旁边安心吃饭,王怜花看他好几眼,终于忍不住问他道:“你究竟是怎么想到的?”

贾珂笑道:“你不叫,我可不告诉你。”

王怜花看他许久,许久,他见贾珂这样卖关子,以为贾珂一定是当时就发现地上有什么特别之处。他自己思索再三,因为他当时并没有留意脚下,因此现在也没想出来究竟是什么东西,贾珂又是如何发现这东西的。他心里的好奇

直如猫爪子似的挠来挠去,最后迫于无奈,只得将嘴唇凑到贾珂耳边,低声叫道:“好哥哥。”

贾珂噗嗤一笑,道:“其实我只是觉得那间屋子太脏,所以回来就拉着你把咱们穿的衣服鞋子都扔掉了,咱们一换客栈,不还洗了个澡么,也是因为我觉得头发都是脏的。”

话音刚落,王怜花就抬手屈指,在他的额头上狠狠的弹了他一下,气恼道:“你就这样骗了我一句好哥哥?”

贾珂听了他这话,又是一笑,举起两根手指,得意洋洋的说道:“是两句。”

王怜花气急之下,一口咬住他这两根手指,然后抬眼对他一笑,道:“你若不叫我一声好哥哥,我就不松开嘴。”说完这句话,立马就后悔了,正想松开嘴,把贾珂的手指吐出去,就看见贾珂直着眼看着他,眼睛一眨也不眨,那目光炙热的几乎要把他的衣服给烫化了。

王怜花看着他的目光,忽然也觉得一阵口干舌燥,道:“你……”

贾珂放下筷子,饭也不吃了,直接将王怜花抱在怀里,走上二楼,用脚踹开客房的房门,他把王怜花扔在床上,看着他嘴角带出来的一条银丝,颤抖着说:“你别天天色|诱我了好么?”

王怜花躺在床上,将他看来看去,忽然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轻声道:“原来你喜欢这种姿势?”

贾珂侧着脸道:“我喜欢把你包成粽子的姿势。”

王怜花看着他,嘴角泛起胜券在握的笑容,说道:“就算你把我包成粽子,可是我的嘴总是露在外面的,你抗拒的了吗?”

贾珂坐到他面前,抱住他,用嘴唇堵住了他这张要命的嘴,在亲吻的间隙里,轻笑着道:“我会让你这张嘴忙得根本没时间想其他的事情的。”

王怜花又爱又恨的看他一眼,道:“嗯,因为我这张嘴会先把你身上的肉一块块咬下来!”

他们坐在床上你亲我一口,我咬你一口的时候,宫九正好从他们房间门口经过。

他回到客房,客房里的窗户一直开着,但是却始终没有看见灰色的鸽子飞进窗来。

宫九自小就被身边的人称为了不起的天才。

因为无论多么难练的武功,他全都一学就会。无论警卫多森严的地方,

他都能出入自如。无论多么难骗倒的人,他都能轻而易举的骗过去。如果小老头要他去杀什么人,无论那个人躲在什么地方,无论有多少人在保护他,他都绝不会失手。

他虽然并不因此而骄傲自满,但他无疑对自己是满意的。

可是这一次,他却失手了。

那个本应该死在他手下的人,不仅没有死,并且还反杀了他所有的手下。

只是因为他们赶去渡口的时候,途中经过一个路口,其他人都向东面走去,而他却走向了西面。

现在他不仅迷路了,更重要的是,他还和小老头失去了联系,和其他所有人都失去了联系。他不知道现在该去哪里,只能跟在陆小凤身边消磨时光,因为他害怕一旦和陆小凤分开,他会连自己在什么地方都不知道了。

他手撑窗台,看着外面的街道发呆,也不知过了多久,忽然就看见远方黑压压的一群人走了过来。这些人约莫有四五百人,穿着最常见的青袍布衣,头戴斗笠,有些骑马,有些走路,一到镇子上,就分散开来,各自找客栈住下。

这小镇哪一下接待过这么多客人,因此这伙人只能七八个人住一间客房,宫九站在窗户前面,就听见楼下闹哄哄的声音,接着又听见乱哄哄的脚步声在楼梯上、走廊里响起来。过了大半个时辰左右,客栈才渐渐安静下来。

贾珂听着楼上楼下嘈杂的声音,说道:“算算时间,京城那边的人如果用最快的速度赶路,今日应该就能到了,这么多人,不知道是不是援军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