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页

唐泽喜欢篮球,几乎天天打,还像模像样组了一支球队,他和《灌篮高手》里的藤真健司一样,在球队里既当教练,又当王牌选手。

他经常领着球队和附近的初中、高中约比赛,几乎从未输过。

唐泽倒不喜欢打架,不过他那一头红毛太惹眼太招摇,总有高年级的混混看他不顺眼,想要收拾他。

最开始,他被打得很惨,不过他打架又凶又狠,自损一千至少会伤敌八百,和他打架的人都捞不到好果子吃,导致其他人渐渐不再敢去惹他这只疯狗了。

而他,则在一次次打架中积累了经验。

没过多久,他就主动找上了别人,把曾经欺负过自己的人一个一个打服了。

再后来,他就成了校霸。

也正因为他是校霸,又是温芷的青梅竹马,温芷才得以在那所混乱的初中里安然地度过了三年,从来没有人敢招惹她。

至于游戏,唐泽是真的很有天赋。

他对什么游戏都不是特别喜欢,但偏偏就很会,接触不久后就能得心应手,于是他便在游戏里打装备卖掉,或者帮别人上分,按段位算钱。

他赚的钱,都存在了温芷那里。

当然,是存,不是给。

这些钱是用来给篮球队置办东西的。

温芷不但要帮忙收好钱,还得帮着记账。

不过,唐泽也给了她这个“球队经理”丰厚的报酬。

他送过她一对铂金的耳钉,耳钉是鲸鱼形状的,非常好看。

他们初中管得不严,允许学生戴耳钉,所以唐泽的礼物也不算不合时宜,但温芷怕痛,不敢打耳洞,就把耳钉收了起来。

等到他们上了高中,这件事就彻底搁置了。

也不知道那对可爱的小鲸鱼,什么时候才能出现在她的耳朵上。

在初中的前两年,唐泽一直过得自在如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