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蠢宝宝自己都觉得,她这么打扮是为了讨好他。

可洛森知道她只是自己喜欢,喜欢这些可爱精致花里胡哨的东西,穿着杏黄色的小裙子和他逛街时,她连笑容都会真实许多许多。

……但他不喜欢。

他不喜欢她的香水味,不喜欢她穿轻飘飘的过膝裙,不喜欢她开始习惯用镜面唇釉烘托嘴唇的质感,不喜欢她特地穿上浅色系带鞋突出白皙的脚踝,暴露给沿途经过的许多人看。

阳光下,街道上,他总觉得自己换到她的哪边都挡不住其他人灼热的视线,而那些暴露在外的肌肤,最深最深的夜晚,她也只允许自己触碰几下罢了。

洛森真的不喜欢。

一丁点都不喜欢,负面情绪小气泡一般冒出来,和糖果色的安娜贝尔——不仅仅是他眼中的,更是现实意义上许许多多人眼中的——作为情侣走在一起,这些小气泡变成小碎片,在阴影或镜子里扎着他的手心。

那些小小的碎片,绝不是几个轻飘飘的吻能解决的东西。

洛森自己知道这些想法很坏。

他从不觉得自己是个好东西,遇见安娜贝尔前却也没想到能坏到这个程度。

你不能要求一个女孩停止擦香水涂口红,也不能要求一个女孩停止穿漂亮的裙子鞋子,强制她停止展示她光彩照人的一面——仅仅是为了照顾你个人的感官。

……所以他从没说过,每次她这么打扮都会夸她好看。

这点小小的自我调节,奸商情绪波动再大也能做出来。

安娜贝尔是一位不折不扣的贵族小姐。

她的衣着打扮,她的举止言谈,总会有那么几点拉扯住他的情绪,让他在反感与好感之间来回摇摆。

这很正常,洛森告诉自己必须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