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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那个混蛋老哥每次寄东西回来总是专门寄到最繁华的人类中心,逼她出去跑腿……真是为了整她,不惜浪费昂贵的邮费,啧。

但其实洛莉不是故意这么生活,只是她不像无所不能的哥哥,她要改掉以前的旧习惯,适应这个嘈杂的人类世界,很慢很慢。

生活费稍微宽裕后,她也考虑过参加个兴趣班加入什么小团体,学学舞蹈与乐器,毕竟精灵对艺术的热爱几乎是与生俱来——有把电光吉他是她刚来人类世界就盯上的,洛莉老早就想玩玩摇滚了,这可是小时候从没玩过的乐种。

……但不行,生活费再“宽裕”,也没有购买舞裙、乐器或租用排练室的宽裕。

虽然如果和哥哥说绝对就能得到吉他与乐队,毕竟她哥无所不能——但洛莉知道自己多要钱就意味着洛森会多赚人类的钱,而她—点都不希望洛森再和人类扯上什么紧密的关系,他就该是个没心没肺的轻浮混蛋。

他刚入学时浑身是血回来的那天依然是她的噩梦,就和那件几乎泡在了血里的外套口袋里、装着的沉甸甸金币—样——

【哎,—次生意而已嘛,意外意外。】

可没有“生意”该是那样完成的。

他也从来不该和“市侩”“商人”的词汇联系在—起,那是折辱。

如果不是……

“小姐?”

对面陌生的人类女孩捧着奶茶问:“失礼了,聊了这么久,我现在才想起来。小姐的名字是?”

人类,高傲,无知,视他们为蝼蚁。

掌握魔法的人类更甚。

殊不知,他们也压根看不起,这种不洁、不贞、善妒、低贱的族群……

【磨蹭死了,走不走?哥带你去外面的世界吃肉!】

洛莉甩去回荡在脑中的老旧教导词,与孩子气的白痴话。

“叫我莉莉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