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页

陆斌几乎同时回过头,戒备地看了过来,见是她的时候,微微一愣,随后拧着眉头瞪着她。

按理说,桃花眼是天生的风流多情,也不知道陆斌到底是怎么做到的,硬是把这眉眼瞪出几分凶狠,加上眉骨那道伤疤,还有肩上的锄头,居然有了那么点亡命之徒的味道。

沈盈盈朝他挥了挥手,脆生生地喊了一声“大哥好”。

陆斌自然是记得她的。

可眼前这小孩儿皮肤白皙,一对杏眼全是笑意,眸中星星点点,比太阳还耀眼,梳着整齐的头发,跟昨晚那差点咽了气的小鬼完全不一样,像个瓷娃娃。

陆斌眉头拧得更厉害了,粗声粗气地问:“你跟着我做什么?”

第3章 金手指 都闪开!我行让我上!

作为原著角色,陆斌有一大票读者迷妹,她们为他总结了两个属性——

穿上西装人模狗样,脱了西装能一打九干翻全场。

他不是天生会打架,以后那身让地头蛇都惊艳的狠劲,都是在陆家村挨揍与揍人时,一点点累积的。

沈盈盈刚窜到他身后,他马上就察觉了,因为他从前被其他人偷跟过,还挨了打,因此他对后背特别敏感,就连现在出工收工,都是走在最后面。

陆斌很凶,一副吃小孩的表情,沈盈盈却仿佛没看到似的,把手背在身后,笑眯眯地看着他,慢吞吞地说:“大哥,村里就这一条路呀。”

身为企划狗,沈盈盈经常要跟各种人扯皮,对上对下,对外对内,跟老企划狗学了不少社交技巧。

虽说穿书了年代不一样,但人还是人,心理都有共同点。

比如发生争吵的时候,对方说得越快越急,你就要放缓语速,放平语调,避开刺激对方的字眼,将对方的情绪带下来,这样才能更好地沟通。

陆斌问她为什么跟着他,她不说“我没有跟着你”,因为这是直接反驳他,而人通常都不喜欢被反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