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在睡懒觉的同学们,限你们十分钟之内赶到村头的荷花池……”

广播重复三遍后,魔音终于灌入塔卡馨耳中。昨天太贪恋美好的场景,忘记了时间。好不容易睡会觉,居然被喇叭吵醒。

第二天的清晨,一片祥和——个屁!

感觉自己的身上好像压了一个千斤顶似的,重得她翻不过身。往那里看去,居然是金瀚豪的脚!

她努力弄开他的臭脚,多番尝试失败,气得抓起他的手,不留情的咬了起来。

“有狗!”

金瀚豪正做美梦呢,忽然跳出一只狗来,抓着他咬。这种被咬的感受,怎么觉得很真实呢?

他从地上跳起来,抬手看自己被咬的手臂,看到有牙印,惊恐的说:“真的有狗!不行,快带我去打狂犬育苗!”

那只‘狗’悠悠的爬起来,往他脚上踹一脚:“你才是狗,你不但是狗,还是猪!”

金瀚豪迷迷糊糊的,没有弄懂她的意思,不解的问:“我怎么招惹你了,为什么骂人?”

沉思自己哪做得不对,忽然意识到她的话不对劲,不爽的说:“你咬的我?大清早的,我做了什么让你动嘴咬人?你有没有被狗咬过?安全起见,我还是去打一针比较好。”

“打打打!打死你!谁叫你把脚放在我身上,活该!”

明天睡的时候她明明单独拎出一块自己睡了,醒过来怎么他睡在身边呢?可恶,昨天抢走她的美食不说,今天居然占她的便宜!

金瀚豪抓了抓混乱的发型,不在意形象的撩起衣服饶痒:“放个脚而已,至于嘛。苏夜影呢,昨天就不见他了,不会被什么抓走了吧?”

“抓走最好!”

那只讨厌的臭虫,估计没有东西敢抓他。

“只剩七分钟了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