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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别说,乔眠送给她的派克金笔,特别经用,十分顺手。

傍晚五点钟。

小客厅里的西洋座钟突然敲响了。

钟声幽长而又浑厚。

这只座钟是大哥冯越特地命人送来的,据说是大哥的生意合作伙伴从国外淘来的。

历史悠久,曾经还是某个瑛国贵族的生活用品。

凌霄倒是没有什么异议。

如今帝京风气开化,与国外接触颇多,很多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正在一点点被新风潮改变。

凌霄换上新买的旗袍,站在穿衣镜跟前随意地照了照。

俗话说得好呀!

女为悦己者容。

虽然凌霄对小叔子没有什么特别的想法,但是跟小叔子一起出门听戏,外在形象还是要的。

凌霄打扮妥当,将极品锦缎一般丝滑柔顺的墨色秀发挽起来,做成一个简单标致的发髻。

然后凌霄来到庭院门口,迎面就看到正在等待的乔眠。

乔眠似乎不太喜欢穿西服,打领带。

他还是老样子,一袭简便的青灰色长褂,肤色欺霜赛雪,容色皎皎生辉。

站在春月庭的月洞门口,春色,月色,他便是那第三种绝色。

凌霄踩着优雅的小碎步,摇曳多姿,配合旗袍的穿着,一扫从前金刀大马的女中大佬风范。

“让你久等了?”

乔眠蓦地转过身来,不由得眼前一亮。

惊艳多于意外。

就连对方惯来沉闷忧郁的嗓音也变得飞扬清曳起来。

看来……这个大嫂真的是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