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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时刚想再说什么,手机铃声响起。

他找的这份工资待遇很好,和张璃在同一个公司的不同部门,这会儿刚好临近下班,向甜打电话来了。

屏幕上的名字是颗软糖,一瞥就能甜进人心里。

于时立刻收回搭在张璃肩上的手,略微抿紧的嘴唇上挑 ,眉眼间像解了冻的春池,丝丝泛起轻柔涟漪。

张璃立刻偏开头去。

“嗯……刚下班。”于时接通电话,带着笑意说:“……那你在学校等我,我去接你。”

挂了电话转头又问张璃:“要不要和我们一起去吃饭?”

眼角还残留着温和笑意,是于时从来没有对张璃展露过的一面。

张璃的右手背到后面,四指指甲一点点捏紧,皮肉划破,上头的疤痕还未完全好,又添新血。

疼痛丝丝蔓延,他才终于稳定心神,笑了笑:“不了,不想当电灯泡。”

他想,自己大概永远都不能见向甜。

手心的疤痕,大概永远也好不了。

俩人一起坐电梯下楼,快要出门时,张璃忽然问:“想好在哪买房了吗?”

今年于时想把向甜带回家去,上次和张璃聊起过这个事情,他俩也去过几个新开的楼盘看过。

“……第二个小区怎么样?”于时想了想说,“采光结构都不错。”

张璃笑起来,“我也觉得第二个好。”

于时和他一起走出公司大门,屋外冷气刺鼻,空气却比室内闷热的感觉要好,他半开玩笑:“那说不定还能做个邻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