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商机。

我和盛景住同一条巷子,只要我想,每天都能和他一起上学回家,这就是传说中的近水楼台先得月!

我立刻开始利用独家渠道经营起业务:有偿给喜欢盛景的女生传话、送千纸鹤和纸星星,还有至尊服务,递情书。当然,我和那些毛孔里流着血和肮脏的资本家有本质上的不同,我做生意,从来都是明码标价:传话是一罐可乐,送礼物是一个鸡蛋灌饼,递情书是学校食堂的一份黑椒牛柳盖浇饭。

莫婷就是我那时候的客户,之一。

寒暄过后,她将话题引向了更有趣的方向:“我刚才听胡萌萌说,你在盛景的公司里当设计师?”

“你消息也太灵通了吧?”

“真羡慕你呀,毕业后还能和老同学一起工作。”她冲我眨眨眼,“你们公司还招人吗?我刚离职,正想重新找份工作呢,回头你帮我向盛景引荐一下呗?我请你吃饭!”

我继续扮演假笑女孩:“好,周一我去问问人事部的同事。”

莫婷微微蹙眉:“是这样的,我之前一直在做总经理特助之类的工作,这种职位呢,还是由盛景本人来面试会更合适呢!”

这句试探可以说是颇具功力,看似漫不经心,实则有的放矢。我正打算再敷衍几句,却被几个女生的轻呼声打断了思绪,我抬眼,发现这场同学会的重磅嘉宾姗姗来迟。

江盛景今天穿了一身黑色休闲西装,即便是混在盛装的众人中,也是最耀眼的存在。

是记忆中那个身上有光的少年。

江盛景不太适应老同学们的热情,只对面前的男男女女点头招呼,便径直走向我,莫婷抢在我前面叫住他:“盛景,你还记得我吗?”

“抱歉。”

“别这么不给我面子嘛。”班花有些尴尬地笑了笑,“我是莫婷呀!你们隔壁班的,怎么,我变化这么大吗?”

江盛景不说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