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荔点了点头,便挽了自己的浅粉色衣袖,将它挽至手肘。

淘米应是先捡出里面的坏米,捡出之后,再将水直接没过大米处,开始淘米。

淘米间,两人也不说话。

打破这份沉默的,还是鹦鹉。

鹦鹉不比良子,心里藏不住事儿,他问元荔:“你是元府的人?”

“是。”

“我瞧你的打扮应该是元府的千金吧!”

元荔听了这话,只感慨道:“现在已经不是了!”

鹦鹉还纳闷呢!不过想想她到此处,若是真的元府千金,如她所说,现在肯定不是了。

“无碍!既然你被我们老大留下了,你就跟着我便好。不必理会旁的人。”鹦鹉所说之人,不是良子,而是像阿刚这样的人。

阿刚平日的作风,他就看不上。

虽说是山匪,可匪寇也有规矩,阿刚此次破了规矩,确实该罚。

“今天两个菜,你会哪个?西红柿炒蛋还是拌黄瓜?”鹦鹉说道。

书中的原身当然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根本不会做饭,可元荔可不一样,十五岁时便可以独立干活了,做饭更是不在话下。

元荔:“都交给我吧!不过你们这多人,只有两个菜够吃吗?”

鹦鹉:“咳!差不多了!老大一直和我们说,不要贪多,我们也不喜什么大鱼大肉的!”

鹦鹉心里知道,谁不喜欢呢?

可屠蒙一直和他们说,知足己身,木人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