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如玉淡淡地说道:“既是冷情冷性,这些无关紧要的事情,他何须拒绝?”若说了解,世上无人比他更加了解《风起云涌》里的公孙谌,在那些更新不够吃的日子里,他翻来覆去将小说看了多少遍?

相隔十几年,他记住那些剧情尚且吃力,可重新回忆起公孙谌,那性格鲜明跃然纸上,却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忘却。

正是因为不在意,所以公孙谌会答应。

是牡华天宗的蓝岚也好,是宣明阁的红岚也罢,无关紧要,便没有所谓。

荀尚平微愣,重新打量起颜如玉。

他倒没有那种瞧不上凡人的做派,只是觉得这寿命不同,无法长久,所以甚少与普通人来往。便是修士也是人,有心有肝,有情有义,虽他现在还没到岁数,却也已经体会到这种漫漫长久的感觉了。

他忽而说道:“我与公孙相交甚久,但他实乃奇才。我如今不过是化精境,他已经一脚踏入魂了。”

常人入筑基需十年,化精需百年,如荀尚平这等单金灵根,以短短近三十岁踏化精,已经是世人罕见。可放到素日里被津津乐道的天才,在公孙谌的光辉下只会被掩盖。此方世间,如公孙谌这等不到三十,便一脚踏入魂的好根骨从未有之!

公孙谌只要在一日,世人就需得被他的奇迹牢牢压住脊背,再未有复起之日。

荀尚平:“待回了公孙世家,不出三月内,他必定突破,届时必有大典。”

颜如玉敛眉,荀尚平说得不错。

且境界与境界之中,也有不同。别看素白公孙谌在不知山处和一堆仙尊斗得那么凶狠,但他与漆黑公孙谌的实力之前大差不差,也便意味着公孙谌的修为确实未破入魂。

将踏入魂的境界,却能够相斗无数仙尊,这便是主角的魅力。

其才堪称罕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