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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沅是皮相和骨相都顶级的大美人,面容和五官却没什么攻击性,甚至可以在她的身上品出,那份纤细又柔怯的脆弱感。

平心而论,沈渝的样貌虽与她长姐沈沅有五分像,却丝毫不敌沈沅的美貌。

可若说沈沅是温娴雅静的。

那么沈渝便是娇艳明媚的。

二人各有千秋。

思及此,陆谌将复杂的目光渐渐收回。

沈沅很好。

她是个美丽又端庄的大家闺秀。

只是她,不是他心中的那个她。

她不是他的渝儿。

——

陆谌离开永安侯府后,沈沅便同碧梧折返回了她们在侯府所住的院落。

这院落的环境幽微雅致,处处布置得精致考究,而这处院落的原主人却是沈渝母女。

她二人从远郊的寺庙遇上匪患失踪后,这处院落便被闲置了下来。

几日前,沈沅刚被接回京师后,便被永安侯的继室刘氏安置在了此处。

虽说这院落住起来很是舒适,但是沈沅却莫名想到了“鸠占鹊巢”这个词,且一想到这个词,她的心中也觉得有些发堵。

她母亲的母族唐家世代都是做盐商的,后来沈沅的舅舅唐文彬入了仕,还曾做到了扬州的知府。

唐家的家底富裕殷实,沈沅的性子虽然不娇气,但自幼也是被舅舅和舅母娇养长大,吃食穿着也都是可着最好的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