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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看着地上爬来爬去的蚂蚁发呆的我,看着一双穿着白色板鞋的脚停在我眼底下,我的眼睛定住了,这一瞬间,我忘记了要怎样呼吸。

我艰难地咽了一口口水,战战兢兢地抬起头来。

我先是看见一条淡蓝色的牛仔裤,裤脚有些地方已经开始发白,却洗得干干净净。再然后,是一件有方领的白t恤。他长高了,我的头仰起来,觉得吃力的时候才能看到他的脸,他的轮廓变得更深,愈加俊朗,还是浓浓的优雅的眉毛,嘴唇抿着,平平淡淡的样子,眼睛里的忧郁却浓了,整个人散发着一种似有若无的哀伤的味道。这一刻,我的鼻子很不争气地酸痛起来,脑门子热热的,喉咙发紧,我只好咳一声,努力地把潮潮地想涌上来的泪水逼回去。

“你好,我叫刘嘉妮。”

他微微笑地坐下来,带着一种初见的礼貌。

他已经不记得曾经陪他在火海里出生入死的我了。

我强忍着失望,撑出一个笑容来,照着已经准备好的问题,声音一卡一卡地问他。

顾希宇看着越来越发窘的我,突然说:“你跟我以前认识的一个人很像呢。”

我拿着笔的手僵在半空,强装镇定地看他。

“你喜欢吃棒棒糖吗?”

“呃?”我脸红红地低声回答他,“嗯。我每天都要吃很多棒棒糖。”

他的眼角荡漾出一点笑意,“以前我还在读国中的时候,经常去一家图书馆借书看,那时候总是看见她坐在高高的书桌前一边含着棒棒糖,一边看厚厚的侦探书。她个子很矮的,一双脚吊在凳子上晃晃荡荡。”

我的喉咙又开始发紧,血液一下子冲到了脑门子上,原来在我看见他之前,是他先发现了我。

尘世上所有的恋人,不都是从看到对方开始吗?因为发现了彼此,才有了后来的故事。

我哑着嗓子问他:“她很可爱吗?”